来料加工贸易合同的备案
来源:优易学  2010-2-26 9:26:49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报关书店
 一、 业务概述 
   "来料加工"是指由国外厂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辅助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材料(简称料件),必要时提供机器设备及生产技术,委托国内企业按国外厂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由国外厂商负责销售,国内企业按合同规定收取工缴费的一种贸易方式。 
  企业在签订来料加工合同后,货到之前,应提前向海关申请合同备案,办理《加工、装配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企业凭手册办理来料加工货物进出口通关手续。 
  二、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办法》等 
  三、 办事机构 
  四、 办事准备 
  1、应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 
  (1)应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公司、工贸公司、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经批准可以从事来料加工业务的企业。 
  (2)应由持有报核员证的报核人员办理有关手续。 
  2、需交验以下材料: 
  (1)来料加工合同或协议书(副本); 
  (2)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件(《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3)《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4)确定单耗所需的有关资料; 
  (5)需由经贸部批准立项的来料加工顶目,提供经贸部批件; 
  (6)属于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商品,需交验主管部门的批件; 
  (7)加工企业保函(工、外贸企业需提供); 
  (8)《加工、装配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及加工合同备案申请表、保税合同备案预录入呈报表; 
  (9)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 
  五、 办事机构义务 
  审核企业备案申请,符合规定的,签发《加工、装配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 
  六、 办事程序 
  第1步:企业填写保税合同备案预录入呈报表及《加工、装配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交预录入公司进行合同预录入。 
  第2步:企业向主管海关办理来料加工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提交下列有关单证: 
   (1)来料加工合同或协议书(副本); 
   (2)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件(《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3)《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4)确定单耗所需的有关资料; 
   (5)需由外经贸部批准立项的来料加工顶目,提供外经贸部批件; 
   (6)属于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商品,需交验主管部门的批件; 
   (7)加工企业保函(工、外贸企业需提供); 
   (8)《加工、装配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及加工合同备案申请表、保税合同备案预录入呈报表; 
   (9)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 
  第3步:主管海关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签发《银行保证金台帐开设联系单》。 
  第4步:企业前往指定的中国银行办理保证金台帐手续,中国银行签发的《银行保证金台帐登记通知单》,交由企业带回海关。 
  第5步:海关审核有关单证,符合规定的,核发《加工、装配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 
  七、 办事时限 
  企业提交单证齐全、有效的,海关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需上级部门审批的时间不在此限)完成审批。

责任编辑:wangpeng6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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