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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09年度春季招录公务员考试公告简章
来源:优易学  2011-12-19 10:35:14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公考书店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人事厅

福建省2009年度春季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人事厅决定,组织实施福建省2009年度春季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职位为我省各级中国GCD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和事业单位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全省共计划录用2135名。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考试类别等要求详见《招考简章》。《招考简章》将于2008年12月23日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www.fjkl.gov.cn)公布,市、县(区)的《招考简章》还将通过当地网站或新闻媒体公布。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4年1月5日至1991年1月5日期间出生),特殊职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具体招考职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六)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非应届报考者的学历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09年1月5日前取得,2009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09年7月31日前取得;

  (七)2009年1月5日前常住户口在我省的非应届报考者,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09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

  (八)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中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除中央和省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以外的其他各类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入学前如有相关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09年1月5日为截止日期。

  招考职位中注明“专门职位”是专门面向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 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于2009年1月5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的2009年1月5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其中服务期满二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所有专门职位;服务期满一年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区)、乡镇和监狱、劳教监所的专门职位。专门职位的报考者,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09届高校毕业生以及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不予报名。服务期未满五年(含试用期)的在职公务员,应征得所在机关同意方可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原公务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三、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全省均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应在以下时间内登录以下网址,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并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时间:2008年12月25日8:00-2009年1月5日24:00。

  网址: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www.fjkl.gov.cn)。

  在2009年1月5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内,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和各县(市)人事局安排专人,为网络报名中遇到疑难问题的考生提供网络报名服务。

  (二)由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进入面试和考察阶段时,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以下网址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

  时间:2008年12月27日上午8:00-2009年1月7日16:00。

  网址: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www.fjkl.gov.cn)。

  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网络银行将退还报名费。

  (四)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请于2009年1月13日—1月17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下载准考证有困难者,请于1月16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内,到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和各县(市、区)人事局寻求帮助。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相关专业科目)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报考A类职位的报考者,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报考B类职位的报考者,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招考简章》中各职位将标明A或B类别。

  报考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或法警职位,以及报考公安类职位的,还必须进行相应的专业科目笔试。

  其他招录机关如果需要进行专业考试的,按管理权限,省直机关报省委组织部或省人事厅批准,设区市及以下机关报设区市委组织部或市人事局批准,并在相应招考职位中公布。

  2、笔试内容:公共科目笔试范围参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见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书记员和法警职位专业科目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其考试范围为《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中的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等八个部分。书记员和法警职位的报考者中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视为专业科目合格,免于考试。

  公安类职位专业科目笔试的考试复习用书为《公安基础知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

  3、笔试时间:所有报考者于2009年1月19日上午8:00-10: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报考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或法警以及公安类职位的报考者,上午11:00-12:00考相关专业科目;报考A类职位的报考者,下午2:30-5:00考《申论》试卷。

  4、笔试地点:报考者在报名时可自行选择在全省各设区市和省直共10个考区中的任何一个考区参加考试。省直笔试考区设在福州市区。

  5、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报考者可在2009年3月9日后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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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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