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时间及地点:2009年7月11日(星期六),面试地点及相关事项见各市面试通知或公告。
五、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体检人员确定。各市党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根据计划录用的职位数,依据笔试总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二)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村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群众公认度,重点考察其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
(三)体检。体检由各市党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六、公示及录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其工作所在县(市、区)、乡镇、村分别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备案后,由各市党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规定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其任职情况、德才表现,任命为科员或办事员职务;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七、纪律与监督
从事考试录用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报考人员凡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任职回避。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录用工作人员和参加录用考试的村干部,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录用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调离原工作单位;参加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
自治区公选办:0771—5815551,5815552(传真)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0771-5898505(传真)
自治区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0771-5860253,5866446
广西人事考试中心:0771-5505211,5841400
监督电话:0771-5869619,0771—5815553
附件:2009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计划表.xls
附件2:报名表.doc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