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且未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人员,加考《法律基础知识》。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行政工作的有关能力。
(2)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试其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不指定考试用书。
(3)法律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法律工作应具备的基础知识和能力。考试参考用书为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事厅2005年组织编写,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法律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09年4月26日
上午: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15—12:15 《申论》
下午:14:30—16:00 《 法律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阅卷评分。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划定。法律基础知识成绩不计入笔试成绩,由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我省公务员,笔试成绩加3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三支一扶”大学生凭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于4月20日到湛江市人事局(赤坎区跃进路67号市政府大院内)办理加分申请。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汇总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复核后办理加分手续。
笔试成绩将在湛江市人事局公告栏及湛江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网页(WWW.zjrskspx.net)上公布。
(二)面试: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统一命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3χ 1≤χ≤5
у= 2χ+ 5 5<χ≤50
1.5χ+ 30 χ>50
其中,X代表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y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y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笔试成绩入围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由湛江市人事局按上述规定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少于计算出的面试对象人数的职位,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