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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广东省湛江市招录公务员考试公告简章
来源:优易学  2009-4-2 11:26:3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公考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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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发〔2009〕61号)的规定,我市设立考点,负责湛江市区域招考单位的公务员录用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公开招考。

  非广东常住户口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非湛江常住户口的省内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的人员。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参加报考,必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公务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

  招考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类。应届毕业生是指2009年毕业(须于200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07年、2008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招考对象类别对应报考。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08年底或2009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已参加工作的,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公务员,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至35周岁(1973年3月31日至1991年3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须具备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年龄以3月31日划线计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的大学生,报考有年龄限制的公务员职位,报考年龄放宽2岁,但不应超过35周岁。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个别特殊职位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6.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其中,“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累计2年(时间截止到2009年7月31日)以上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5年以来全省招考公务员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含试用期)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以及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关系的职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地点: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职位的在湛江市公安局南桥招待所(赤坎区南桥南路18号)报名;报考除公安、法院、检察院职位以外的职位的在湛江市人事局办公楼(赤坎区跃进路67号市政府大院内)报名。

  (二)报名时间:2009年4月11日至12日共2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必须按照公布职位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报名。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社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同一底片)到报名点报名。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可由他人代办报名手续。报名时需缴交笔试考务费100元。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否则按规定一律不予受理。

  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2009年度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 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现场报名时请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 )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地级市以上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报名考试费用由报名所在地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负责解决,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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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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