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规定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确保新录用人员具有良好的素质。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成立考察组,每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录用公务员,自下一次招考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
五、公示、录取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潮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chaozhou.gov.cn)和潮州人事人才网(www.czrsrc.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录用。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本次考试除《法律基础知识》外,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公安、检察、法院系统职位设置如与省公告不同的,以省公告为准。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详细情况可查阅潮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chaozhou.gov.cn)和潮州人事人才网(www.czrsrc.com)。
中共潮州市委组织部
潮 州 市 人 事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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