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报名考务费。其中报考省直单位(含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省局机关)的,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后,于2009年9月27日至9月29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郑州市顺河路32号)办理减免费用的手续。报考有关省辖市及县(市、区)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不含省局机关)的人员,于现场报名时直接向相关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提出免缴报名考务费的申请,并办理减免费用的手续。拟免缴报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