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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阿坝09年政法干警考试资格复审和面试公告
来源:优易学  2011-9-23 23:19:25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公考书店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国家安全厅、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军区政治部《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规定,现将报考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阿坝州招录职位的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工作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折合后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地点

  阿坝州公安局指挥中心三楼会议室(马尔康镇马江街208号,阿底大桥旁)。

  (三)资格复审时间

  2009年9月2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四)考生须带资料

  1.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

  2.《2009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信息表》或《报考政法院校个人信息表》2份(贴上照片)。

  3.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原件。

  4.《公告》中要求的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⑴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⑵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⑶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⑷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⑸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五)考生须交资料

  本公告第一条第四款规定需审验材料考生均须自备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六)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均可参加面试,由阿坝州公安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递补人员名单于9月24日24:00时前在阿坝州人事编制信息网(http://www.abrsj.gov.cn/)发布。

  (八)凡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未参加资格复审(含递补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面试。

  二、面试工作

  (一)面试对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并经阿坝州公安局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二)面试时间:2009年9月27日。

  (三)面试入闱时间:2009年9月27日早上7:00前。

  (四)面试地点:阿坝州公安局指挥中心(马尔康镇马江街188号,阿底大桥旁)。

  (五)面试手续:面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面试。

  (六)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1.所有面试考生于9月26日下午17:30到阿坝州公安局指挥中心(地址同上)院内参加考前培训会。

  2.面试考生于9月27日(面试当天)早上7:00之前到阿坝州公安局指挥中心三楼会议室入闱。凡未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入闱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所。

  4.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凡违反相关纪律和要求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决定是否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收费

  面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面试费80元。

  本公告在阿坝人事机构编制信息网(http://www.abrsj.gov.cn/)和四川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cpta.gov.cn/)发布。

  附件: 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阿坝公安系统地方考生资格复审人员花名册.xls

  中共阿坝州委政法委员会 阿坝州人事局 阿坝州公安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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