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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考试真题点评
来源:优易学  2007-12-11 18:11:34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公考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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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深入考查对对策的理解和判断。

  最近几年的试题,已不再满足于让考生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而是要求考生对试题中提出的几项对策进行分析判断,判定其对错,并说明理由,这就是200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中曾出现的新题型,被称之为“对策有效性分析”。显而易见,今年的试题中,没有出现与此相同的题型。但是,如果仔细研究,你会发现,今年至少有两道题,以新的形式,来进行这种考查,而且命题与资料中的实际问题相联系,使这种考查更加深入和灵活。如第二题:根据给定资料9、10,分析两个资料对搞好水电开发提供了哪些重要启示。我们从资料9、10的分析中知道,资料9反映的漫湾在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关系上的不正确的对策,而资料10 反映的是美国田纳西河流域在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关系上的正确的对策。考生要回答资料9、10对搞好水电开发提供的启示,就必须首先理解和判断上述两种对策的正确性或不正确性,否则便无从回答问题。再如,第五题:给定资料11,列出了某职能部门准备对反对意见给予答复的基本内容。请指出这样答复存在哪些明显问题,并就存在的问题分别说明怎样修改补充。我们知道,资料11中某职能部门准备对反对意见给予答复的基本内容,属于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方面。要指出这样答复存在哪些明显问题,并就存在的问题分别说明怎样修改补充,就要首先判定“答复”提出的对策正确与否,即判定对策的有效性,然后才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和补充。由上述两题我们发现,无论是第二题的“选择对策”,还是第五题的“修补对策”,均是以新的变换的形式,对考生进行对策的理解判断能力方面的考查,此类题型可以说是“对策有效性分析”新的形式。另外,应该指出的是,上述两题并没有完全停留在对策有效性的考查上,而是以此为前提,结合“启示”“修改补充”等,进一步考查考生提出解决问题对策的实际能力。把对策有效性分析与提出更加完善的对策结合起来,这不能不说是在关于“对策”的考查上一种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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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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