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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遵义市人民广播电台2009年考试招聘第二批专业技术人员简
来源:优易学  2011-11-19 12:46:04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公考书店
因市广播电台工作需要,市编委给我单位下发了2009年第二批新增人员计划,现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根据《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试行办法》的规定,结合电台工作实际,经遵义市人民广播电台台长办公会研究并报市广电局、市人事局批准,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程序
招考工作在市人事局监督指导下,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岗位及名额
新闻记者1名。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1、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事业心强,热心从事广播新闻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1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3、本市户口或本市生源的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要求为“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单位的2009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在校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11月30日至2009年12月2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2、报名地点:遵义市人民广播电台办公室(大兴路湘江大厦六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联系人:肖宇联系电话:8223698
5、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要求,报考人须持居民有效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っ鳎⒈弦抵な椤⒀恢な椤ⅲㄔ透从〖饕惶祝辉谥叭嗽北ǹ蓟剐璩炙诘ノ患爸鞴懿棵磐獗ǹ嫉闹っ骱徒昴甓瓤己撕细竦羌潜怼=唤谕渍婷夤谝淮绮噬掌?span>2张。如报名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报市招考办研究后,对该招考职位予以取消。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对照《招考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方可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务员招考收费标准,按每人60元缴纳报名考务费。
五、考试
考试由遵义市人民广播电台招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过程在主管部门、纪检监察、人事部门指导、监督下进行。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闭卷):笔试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新闻业务知识、职业道德、广播电视法规。笔试时间为2009年12月9日上午9:30—11:30时(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对迟到30分钟以上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处理。
笔试结束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遇末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为2009年12月11日下午2:30—4:30时。地点:遵义市人民广播电台会议室。面试考生需提前20分钟到达,进行抽签排序、身份确认等工作。
考官组由市广播电台2人、主管部门1人、纪检监察部门1人、外聘专家3人共7人组成,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范围主要是考察面试人员的思想动态、学习情况、现场模拟采访。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确定。
笔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70%。两项之和即为考生的总成绩。若遇总成绩并列第一时,取笔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如果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再进行面试确定。考生总成绩在遵义市人民广播电台张榜公布并在遵义人事人才网上公布7个工作日。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不合格时,从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必须在市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工作由市广播电台办公室在总成绩公示期结束后的5天内负责组织,并于体检(含复检)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果通知考生。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中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七、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工作由市广播电台在市招考办指导和监督下具体负责实施。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政审)不合格,由市广播电台报经市招考办审定,取消拟聘资格:
1、2007年以来招考的公务员(含选调生);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09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校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8、报名及考试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人员;
9、经市招考办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不合格的,从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考核(政审)。
八、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广播电台在台内张榜公示并同时在遵义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调查。
九、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上报主管局同意后,报市人事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852-8223698(市广播电台)
监督电话:0852-3119330(市人事局)
0852-8825522(市广电局)
十一、本简章由遵义市人民广播电台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遵义市人民广播电台
00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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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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