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考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招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玉门市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詹顺舟 市委书记
副组长:雒兴明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刘 军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杨晓东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王新成 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
成 员:冯海波 市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财政局局长
邓挺林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汤建国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王富成 市人事局局长
杨 勇 市人事局副局长兼编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公开招考的具体工作,杨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组织、纪检、人事部门抽调,公开招考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行撤销。
五、纪律要求
(一)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将其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玉门市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各类考试。
(二)考生必须留下有效联系电话,在玉门市招考办发出笔试、体检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考者不按时领取通知或到场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整个考试聘用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及时受理招考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参与这次招考工作的人员,包括笔试、面试的监考、巡视、考官等所有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参加这次报名考试的,工作人员本人应提出工作回避申请,本人若不提出申请,有举报的,则视为工作违纪。
监督电话:玉门市纪委、监察局 0937-3338228;
玉门市人事局 0937-333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