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甘政办发〔
2005〕122号)规定,玉门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现结合玉门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详见《玉门市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考对象和基本条件
本次计划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对象为:参加2009年酒泉市乡镇党政机关,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务员考录中未被录取的面试人员。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78年9月30日至1991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考原则和程序
本次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工作按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由玉门市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玉门公众信息网、玉门电视台、玉门人事人才网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告和相关信息;在玉门市委综合楼、玉门市政府统办楼前张贴公告,公布招考的名额、招考资格条件、招考程序及聘用等相关信息。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9月7日-9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酒泉市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大厅(酒泉市新城区世纪大酒店西侧)。联系人:韩朝晖;联系电话:18909372089。
3、资格审查及报名要求: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报名),每位考生按所学专业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确有特殊情况报考人员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凭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报名。报考者须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及参加公务员考录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彩色全身6寸照片1张。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4、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09年9月10日上午8:30-12:0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5、开考人数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比例不得小于5:1。若报考人数达不到拟招计划5:1时,相应递减招聘名额。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25%(所有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笔试为100分制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以录用公务员申论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素材或背景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试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文字书写水平。人事部门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笔试试卷一律用汉语作答。
笔试委托酒泉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玉门市招考办命题,制卷、评卷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全封闭状态下进行。报考者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身份证和考场座次表,核验报考者身份,实施监考。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定于2009年9月11日上午9:00-11:00在酒泉市人才交流中心进行。
2、面试
(1)面试人选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2:1的比例确定。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核
组织考核按100分制计分,占总成绩的15%。面试结束后,由玉门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纪检、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组,对面试人选的情况进行考核。组织考核是在封闭状态下,采取调阅面试人员试卷、斟验考生照片等形式,按文字综合写作能力占40%、文字规范和书法水平占40%、仪表仪态占20%的比例,计算出组织考核成绩。
(五)考试成绩确定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25%、组织考核占15%的比例确定。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25%+组织考核成绩×15%。
(六)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不按时参加体检或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按考试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在玉门公众信息网、玉门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八)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如政审不合格所出现的空位,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作为考核对象。
(九)聘用及待遇
考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者,由玉门市公开招考领导小组报请玉门市委、玉门市政府同意后,按照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05〕122号)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并签订为期10年的在玉门最低服务年限聘用合同(一式三份,本人、单位各一份)。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计入合同年限)。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