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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清流县09年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优易学  2011-6-30 13:03:2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公考书店

一、招聘专业及职位

今年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名。具体专业为:

  (一)县直机关事业单位10名:城建规划类、建筑建设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1名;路桥、运输管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2名;森林资源或植物生产类本科学历2名;环保专业本科学历1名;计生职位临床医学、医学检验专业大专以上学历2名;旅游解说专业大专以上学历1名;新闻传媒专业本科学历1名。

  (二)乡镇事业单位17名:农业类专业本科学历3名(其中土化专业1名);水利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3名;村镇建设专业大专以上学历3名;会计类或经济管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2名;不限专业本科以上学历4名;乡镇专武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

  (三)清流籍硕士研究生若干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城建规划类、建筑建设类专业,路桥、运输管理专业,环保专业,计生职位临床医学、医学检验专业,旅游解说专业面向三明市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招考,其它专业面向本县生源招考,部分专业报名人数较少的可不限生源地。乡镇专武工作人员面向清流籍符合安置条件的一、二级士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5.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7月20日至1991年7月20日期间出生);

  6.报考人员的学历及相关有效证书必须在2009年8月15日前取得;

  7.硕士研究生和有特殊专长的优秀人才可通过考核直接聘用。

  三、报名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20日;

  2.报名地点:清流县人事局办公室。咨询电话:5322836

  (二)有关要求

  1.具备报考资格的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县人事局办公室报名,提交个人信息材料及3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二寸证件照片,按规定缴纳报名费80元。

  2.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符合条件的考生允许同时报考有专业限制和不限专业二个职位。

  4.考生资格由招考领导小组审定。

  四、考试及计分办法

  考生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和奖励分组成。笔试按百分制计算,占60%,面试按百分制计算,占40%。奖励加分计入笔试成绩不折算。计生职位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旅游解说专业职位和乡镇专武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单独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09年8月15日上午9:00—11:00;笔试考场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参照公务员考试范围。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在上合格线的人选中按照每个专业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2.同时报考二个职位的考生参加第一职位面试后,未被聘用的,笔试分带入第二职位重新排名,按照招考职位数1∶3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闱人选,再次参加面试,计算总成绩。

  3.面试参照招考公务员方法进行。

  (三)奖励加分办法

  1.本科学历(具有学士学位)的考生加3分。

  2.符合其他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3.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于笔试前出具有效证明,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最高以10分为限。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根据招聘人数以1:1的比例,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按专业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公示七个工作日后,公示结果合格的,办理聘用登记和入编等有关手续。

  本公告由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清流县委组织部

  清流县人事局

  二○○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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