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 阳 市 人 事 局
绵 阳 市 司 法 局
关于公布绵阳市2008年县级以下司法行政机关公开考试
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2008年第16号)
根据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绵阳市人事局、绵阳市司法局《关于2008年我市县级以下司法行政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2008年第3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绵阳市2008年县级以下司法行政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见附件)以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工作由绵阳市司法局负责。
二、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为2008年12月15日-16日(9:00-18:00)。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为2008年12月17日(9:00-18:00),未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于2008年12月17日到资格复审地点等待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再作任何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和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带以下材料
1、《2008年全省县级以下司法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表》1份(贴上照片);
2、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别考生因换发第二代身份证不能提供此两类身份证的,可由本人填写承诺书并提供换发身份证的缴费回执,待领取身份证后到资格审查单位进行确认);
3、毕业证(因地震等原因无法提供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注明本人毕业证书编号的学历证明);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带上以下手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四、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时,原则上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手续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与报名表信息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资格复审地点:绵阳市司法局临时办公点(绵阳市南河体育中心跆拳道馆)。
联系人:龚 媚 联系电话:0816-2266427 13909016861
附:绵阳市2008年县级以下司法行政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