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将于4月22日至24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试题分为通用和体现部门特点的专业性试题两部分,通用试题占70%,体现部门职业特点的试题占30%,均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面试按百分制计算,各项测评要素所占比例为综合分析能力占20%、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占20%、言语表达能力占20%、应变能力占15%、专业能力占15%、举止仪表占10%。
省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和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面试工作同步进行。面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组织、全封闭的方式集中进行。面试考评组由主考官、考官、监督员、考场协调员、计时员、计分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组成,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纪检部门统一选调。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面试人员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每个面试考评组设考官7人。担任面试考官的人员必须获得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颁发的面试考官培训合格证书。考评组考官每半天轮换一次。主考官、考官所在面试考评组,于面试开始前1小时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同一个招考职位不能在一个半天面试完毕的,考评组考官不轮换。
面试试题不向面试人员发放,由主考官负责提问(包括导入性问题、公共性问题、收尾性问题)。每个应试人员面试时间不超过30分钟,每人回答4-5个问题,其中公共性题目3-4个、专业性题目1个,每个问题回答时间单独计时,上一个试题的剩余时间不能用在下一个试题。在规定的答题时间内,面试人员明确表示答题结束,考官即转入下一问题的提问。每个部门或职位的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考官根据其回答问题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结构化面试评分标准独立进行评判、打分。面试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法,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每个场次面试工作结束后向面试人员集体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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