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人选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有关规定,劳动保障部社保中心按照报名参与调剂的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医疗保险处面试最低分数线为116分,基金管理处面试最低分数线为116.6分,调研处面试最低分数线为128.6分。面试考生名单见下表。
医疗保险处 面试考生名单 |
基金管理处 面试考生名单 |
调研处 面试考生名单 |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修翔飞 |
12717741125 |
王 英 |
10413191824 |
胡成建 |
90219520925 |
李海超 |
12714123406 |
薛晓宇 |
12718270402 |
景 燕 |
95018640226 |
梁忠福 |
12412120422 |
杜 飞 |
12917660230 |
樊晓磊 |
11614113504 |
郝晓宁 |
12713780713 |
李 黎 |
13417810111 |
张彩萍 |
10218190718 |
赵 亮 |
12718482025 |
柯志蔚 |
19618661216 |
郑永妍 |
11513170409 |
凡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08年3月25日前将确认信发送至ks2008@molss.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XXX确认参加社保中心面试”,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3月27日(星期四)上午9:00开始。
(二)面试地点
劳动保障部办公楼。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和平商业大厦对面。可乘地铁5号线在和平里北街站下,由C出口出站后向南走50米即到。
(三)有关要求
1.请考生务必提前20分钟入场。
2.考生面试时须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准考证主证、学校报名推荐表(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及考生一寸近照2张。通过国家外语考试者请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参加面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考生自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教育司
二○○八年三月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