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分数线
二、面试人员名单
准考证号 | 姓名 |
63416814704 | 李国华 |
63414430705 | 曹国俊 |
63414234402 | 胡文璐 |
63414430708 | 丁善明 |
63414430710 | 吴润玉 |
三、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时间、地点
(一) 1、面试时间:2008年2月26日9:00-12:00。
2、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008年2月26日14:30-16:30,专业科目考试范围为英语口语。
(二) 地点:财政部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福田区国税大厦21楼
四、面试具体要求
(一)参加面试考生请于面试前三天电话确认能否参加面试。
(二)参加面试考生,请于2008年2月26日 8 :20前到财政部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报到。
(三)报到时需携带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贴照考生报名登记表;(2)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或其他工作身份证明文件)、准考证、贴照考生报名登记表;(2)学历学位证书;(3)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4)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此证明可最迟于考查期间提供。
上述材料均需查验原件,查验后除上交报名登记表原件外,其他材料需上交复印件各1份。
(四)参加面试考生请于面试当天上午8:30(北京时间)准时进入侯考室,进行面试顺序抽签,截至上午8:50仍未进入侯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若因故不能参加面试的,请及时通知我们。请考生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参加专业科目加试的考生请提前15分钟到达考试地点。
(五)考生应对本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人事部。
(六)面试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地点和考场,已携带的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周,联系电话:075588318933办公电话 075588318933,手机13510626968。
感谢大家对我单位公务员考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大家在面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财政部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二○○八年二月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