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地点:
三、面试人员名单:请查询人事部网站“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栏“重要通知”。
四、面试须知:
2、面试人员须于面试当日上午8时前到达面试候考室,8时50分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五、注意事项:1、请面试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如电话号码变更须及时传真告知我总站;2、面试结束后我总站将根据各职位考生的面试和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体能测试人员。初定于3月4日左右在上海集中进行体检和体能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3、其他相关信息请及时留意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网站(网址http://sh-immigration.gov.cn)
六、联系人:郎平、李理、王冰
七、联系电话:(021)51105133(传真),(021)51101888转3307、3310,15901677488,15901677499。
在此特别强调:对学历、学位、身高及其他不符合报考人民警察和职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在面试资格审查中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相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缺乏诚信、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
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二OO八年二月四日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