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我社2008年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办公室职位(03001001) | 研究部职位(03002001) | ||
面试最低分数线114.9 | 面试最低分数线124.1 | ||
准考证号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姓 名 |
93418751102 | 曹 琼 | 93418680511 | 刘 琦 |
93418722210 | 单立娟 | 93416800201 | 吕春座 |
93419432709 | 张亚明 | 93418751111 | 江晓明 |
93418571922 | 耿爱华 | 93412213913 | 宋以庆 |
93417993507 | 李 勇 | 93418611621 | 陈会娜 |
二、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月26日(星期二)
2.面试地点:中华职业教育社机关八楼会议室(北京市崇文区安乐林路甲69号)
3.面试确认:请面试考生于2月18日16:00前向我社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自愿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在确认期内将书面说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我社。上述二种情况,我社将依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4.需提供的材料:面试当天,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考生报名登记表(贴与上传一致的照片),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本人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本人获得的奖励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面试当天,请考生于8:50前报到,迟到的考生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2.面试考生应对所提供的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提交材料不全或故意瞒报、谎报个人主要信息者,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3.考生面试及候考期间,个人通信设备将交由我社工作人员保管,面试后返还并请考生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泄漏试题。
4.面试期间考生自行安排食宿。
联系电话:67210386、87253563
中华职业教育社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