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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话题:燃油附加税的征收
来源:优易学  2011-1-5 12:10:45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公考书店
热点话题九:燃油附加税的征收

  热点话题背景: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要求,12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调整成品油消费税政策。主要内容为:

  一是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汽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每升1.0元;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1元提高到每升0.8元。

  二是调整特殊用途成品油消费税政策。对进口石脑油恢复征收消费税。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对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免征消费税。用自产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按照生产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申报纳税。对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用于连续生产甲醇汽油、生物柴油的,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2010年12月31日前,对国产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免征消费税;对进口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已缴纳的消费税予以返还。

  成品油消费税政策调整,是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促进节能减排和经济结构调整、规范政府收费行为和公平社会负担,都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可能涉及的答题要点:(1)有利于我国的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2)实施过程中,可能会给部分群众增加一定的经济负担,但长期而言有利于经济的有序、健康发展。(3)国家通过的经济手段,调控能源价格,充分发挥了宏观调控的作用,值得支持。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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