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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模拟试题(十五)(答案)
来源:优易学  2005-8-17 1:13:42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公考书店
①如果光明公司是国有公司,则甲与乙构成了贪污罪。 
②如果光明公司全部股东均为私人,则甲与乙的行为构成了职务侵占罪。 
本案涉及的法律要点是公司业务人员非法占有公司财物的行为构成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以及200打溢货之归属的问题。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而职务侵占罪侵犯 
的是私有财产。2.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 
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 
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 
公务的人员;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 在本案中,200打溢货与光明公司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这是解决本案的关键。 
显然,从民事法律来看,200打溢货的产生无论是出于港方的错误,还是光明公司的错误,光明公司对200打溢货物均不具有所有权,所有权仍属于港方,因而,光明公司构成了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的原因,因一定事实而致他人受损,自己取得财产上的利益。在本案中,甲与乙的收货的行为是光明公司的法人行为,而非他们个人的行为。所以.,光明公司对港方负不当得利之责。从而,港方可基于请求权要求光明公司返还原物,如果原物受损,则将由光明公司赔偿,也就是说,当港方因溢货问题找到光明公司时,承担责任的是光明公司,而不是接受委托的甲某与乙某,因此,甲某与乙偷卖200打溢货的行为侵犯了光明公司的财产所有 
权。从而,甲某与乙某的行为构成了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具体是哪一个罪,取决于甲某与乙某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 
五、公文改错 
①标题不完整 
②缺主送机关 
③"大致同意"用法不当 
④实施细则应用全称 
⑤语气不当:"盼......" 
⑥"一九九八......"表达错误 
⑦作者位置不当 
⑧"制发"二字多余 
六、论述题 
矛盾即对立统一,是指一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存在或发生的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 
关系。矛盾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客观的。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所同时具有的两种重要的特性。同一性是指:第一,矛盾双方相互联结、相互依存,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双方相互渗透、相互贯通,存在着由此 
达彼的桥梁。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相互对立的关系。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的,也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它们的对立表现在: 
同一性也就是通常所见的到的团结、统一、联合的状态,这种对立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贯通是有条件的、暂时的、易逝的、因而是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它贯穿于矛盾 
的始终,对立双方的相互依赖是包含斗争的依赖。它们的统一表现在:第一,同一性离不开斗争性,矛盾双方的同一是包含差别和对立的同一,不是二者的完全等同。斗争性制约着同一性,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第二,斗争性也离不开同一性。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揭示了事物运动和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有条件的、相对同一性和五条件、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在实践中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它要求人们在考察一切矛盾的事物和现象时,既要研究矛盾双方是怎样同一又怎样斗争的,又要学会在同一中把握对立,在对立中把握同一。例如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在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意识形态方面是对立的,资本主义反对社会主义,社会主义也反对资本主义。但二者又有同一的一面,它们相互依赖,互为存在前提,相互吸取。正因为如此,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我们既要学习、吸取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先进的科学技术、管理经验和经营方法,不要盲目排外;又要明确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毕竟是两种对立的社会制度,要注意克服和消除资本主义中那些 
腐朽的、反动的东西,反对"全盘西化"。要反对两种形而上学的错误观点,一种是把同一看作是不包含任何差别和对立的绝对的 
五条件的等同,例如只看到安定团结,而看不到安定团结的形势下存在的不稳定的因素;只讲联合统一,而不懂得联合统一中包含对立和斗争,这些都是错误的。另一种是把斗争绝对化,不懂得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的道理,这也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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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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