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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2007年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来源:优易学  2011-11-15 18:18:08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公考书店
 

  为了优化公务员(含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下同)队伍结构,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满足各级党政机关补充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事厅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07年我市计划招考录用545名公务员(其中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选拔录用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对象

  1、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机关面向2007年温州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温州户籍的社会人员招考(以2006年11月1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在温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温州生源200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报考。
  2、市辖区(含鹿城、龙湾、瓯海,下同)乡镇(街道)机关面向2007年市辖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市辖区户籍的社会人员招考;各县(市)乡镇(街道)机关面向2007年本县(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本县(市)户籍的社会人员招考。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含2007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生)和法医专业考生报考不受区域限制。
  4、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选拔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现担任村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和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副主任职务满2周年的人员(任职时间计算到2006年12月31日止),属于组织招聘到农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和由组织委派到农村担任上述职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具体招考对象详见招考录用计划。

  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能报考。在2005年、2006年全省招考公务员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资格复审前,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小学教师报考公务员,本人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经考试、体检、考察,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07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07年2月28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其中,面向村干部选拔录用乡镇公务员的,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可报考。
  6、年龄在18至35周岁(1970年11月19日至1988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检察、法院系统人民警察(以下统称人民警察)的,年龄在18至30周岁(1975年11月19日至1988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
  7、报考人民警察的,要求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专业不限的两眼裸视力4.8以上,有专业要求的两眼裸视力4.5以上。体能测评总分达到180分以上(评分标准执行《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评分标准》,见附件4),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8、面向优秀村干部选拔录用乡镇公务员的,要求在任职期间本村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本人未受过任何处分。
  9、具备报考专业(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2年以上工作经历”是指:2006年12月31日前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勤岗位、社会组织工作及农村、城市社区工作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在部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有工作经历。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其攻读该学位研究生规定学制,可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实行按专业进行资格考试的办法。
  全市均采取网络报名及缴费确认,不再组织现场报名。村干部上网操作确有困难的,可与当地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联系,根据安排,集中上机操作。
  注册及网络报名时间:2006年11月12日0:00--11月19日24:00。
  网址:http://gwy.zjrs.gov.cn(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专业(职位)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信息,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专业(职位),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不作初审,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于11月16日、11月20日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分两次公布截止到前一日全省各专业(职位)的报名人数。

  资格初审时间:2006年11月20日0:00--11月22日24:00。
  组织人事部门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专业(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网络不对招考人员开放。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时间:2006年11月23日0:00--11月25日17:00。
  已报名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网上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的可得到报名序号,不能再报考其他专业(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报考人员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11月26日12:00。

  上传照片及缴费确认时间:2006年11月27日9:00--12月5日16:00。
  1.考生在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http:// gwy.zjrs.gov.cn)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
  2.考生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04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15k以内,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
  3.工作人员对上传的照片在半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考生可上网查询审核结果;
  4.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并在该网站查询是否成功。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06年12月30日0:00--2007年1月6日24:00。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2.报考人员必须在11月12日--11月19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专业(职位)为准。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5.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条件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6.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应于12月4日17: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中心(传真号码:0571-88396652、87053515),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考务费用。
  7.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专业(职位),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面向少数民族、硕士研究生及法医招考的专业(职位)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核减后的录用计划于笔试前在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和温州人才网(www.wzrc.net)公布。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07年1月7日。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由省统一组织考试。
  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采用公安部《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选拔题本》和标准,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体检。
  面向优秀村干部选拔录用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农业农村工作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或温州人才网查询。
  笔试后,由省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专业(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3的比例确定笔试入围对象,具体笔试入围人数见招考录用计划表。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通知于笔试成绩公布一周后在浙江人事编制网、温州人才网和温州党建网发布,不另给个人发放通知。
  资格复审时,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入学时原常住户口迁出(注销)记录的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户籍证明)、身份证、学生证、笔试准考证及报考专业(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材料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专业(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材料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优秀村干部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乡镇党委推荐书》(可在公务员考试系统下载打印)。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报考人民警察的,同时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接受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以及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后,如进入面试人员不足该职位招考计划数的,不再替补。

  六、面试

  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若在面试3天前,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报考机关同级组织人事部门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该专业(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规程》届时在浙江人事编制网、温州人才网公布。

  七、确定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录用计划以1:1.5—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具体入围人数见招考计划表。入围人员参加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和《体检通知书》于面试结束两天后在浙江人事编制网、温州人才网公布,不另给个人发放通知。

  八、体检

  考生根据《体检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工作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报考人民警察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在体检工作实施前,若国家有关部门对体检标准或程序出台新规定,则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后,如体检合格人数不足该职位招考计划数的,不再替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报考人民警察的考察(政审)工作根据《招收人民警察考核实施办法》(浙人干〔1995〕82号)、《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浙人干〔1998〕2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人员的考察(考核)工作根据《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浙人干〔1996〕95号)执行,截止到2007年7月30日,在高校就读期间受警告处分未满半年,受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未满一年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十、公示、录用

  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按录用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以双向选择(报考的职位只有一个单位招考的,不进行双向选择)等形式确定招考单位和拟录用人员的对应关系。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系统、温州人才网公示(从优秀村干部选拔录用的,同时在所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对象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已被其它机关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再重复录用。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专业(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不再替补。
  在确定录用对象时,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以考生笔试成绩高分者为准;笔试成绩仍同分的,以考生《申论》成绩高分者为准。未被录用的同分对象保留公务员录用资格。
  新录用人员在该县(市、区)级行政区域工作服务期一般不少于3年。

  十一、确定保留公务员录用资格人员

  在录用计划以外按10%的比例(硕士研究生、法医不按此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部分保留公务员录用资格人员(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保留),发给公务员录用资格证书,具体名额见招考录用计划表。录用资格保留到下次全市各级机关招考录用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之日止。在此期间,若用人单位急需补员,可直接从具有公务员录用资格的人员中择优选用。
  招考录用计划及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规定见浙江人事编制网、温州人才网。招考中的其他有关事宜,请及时查阅上述网站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发布的消息。

  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577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88969121 温州市人事局 88967825
  温州市公安局 89980160
  中共鹿城区委组织部 88030616 鹿城区人事劳动局 88996008
  中共龙湾区委组织部 86889791 龙湾区人事劳动局 86922806
  中共瓯海区委组织部 88511988 瓯海区人事劳动局 88538557
  中共瑞安市委组织部 65813456 瑞安市人事局 65812876
  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 62553915 乐清市人事局 62522269
  中共洞头县委组织部 63482695 洞头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63487349
  中共永嘉县委组织部 67232310 永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67222365
  中共平阳县委组织部 63721992 平阳县人事局 63722178
  中共苍南县委组织部 64761352 苍南县人事局 64761363
  中共文成县委组织部 67862430 文成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67862250
  中共泰顺县委组织部 67582687 泰顺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67595516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1-87057025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温 州 市 人 事 局
  2006年11月8日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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