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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2007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来源:优易学  2011-1-12 20:57:22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公考书店

  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2007年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国家公务员招录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200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面试考生名单及最低分数线(查看)

  二、考生确认

  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请务必于2006年2月16日16时前发电子邮件与我部确认,届时仍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确认电子邮箱:job@spp.gov.cn,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面试确认”。

  三、面试时间与地点

  面试时间:2007年1月20日(星期六)全天,请所有考生于上午8:30前到达面试地点,截止上午8:50仍未到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四、注意事项

  (一)面试时须提供的材料有:

  1.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4.考生报名登记表(在人事部网站上下载);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6.报考检察业务岗位的考生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社会在职考生需提供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只安排一次,请考生务必按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生参加面试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王维夷

  考务咨询电话:010-65209535。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二OO七年一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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