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优易学 >> 公务员 >> 资讯快报 >> 公考动态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2007年招录公务员面试及体检公告
来源:优易学  2011-1-12 20:55:33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公考书店

  根据人事部的规定,我局对通过人事部公共科目考试的人员,按照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分数并列递延)确定面试、体检人员(名单附后)。现将面试、体检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体检的确认

  考生见到本公告后,请于1月15日至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期间打电话进行确认,电话号码:010—63417207(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调配处)。不按上述要求进行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体检资格。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体检的时间

  1、资格复审时间:1月1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

  2、体检时间:1月19日上午8:00至11:30。

  3、面试时间:1月2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体检的地点

  1、资格复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办公楼207房间(人事司调配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中央电视台南约300米)。

  2、体检集合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第四小学门口(国家税务总局南门)。

  3、面试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办公楼。

  四、面试的形式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方式。

  五、要求

  1、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的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报名登记表及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要求与准考证上的照片为同一版本)。除2007年的应届毕业生外,其他考生还需要提交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等。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体检、面试。

  2、体检当天早晨请不要进食、进水,保持空腹。

  3、面试当天,请考生提前30分钟到场。

  4、考生食宿自理。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体检、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联系单位、电话

  联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调配处。

  联系电话:010—63417207。

  附:国家税务总局参加面试、体检人员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调配处

  二OO七年一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虫虫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门课程培训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