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疆户籍大中专毕业生(含2009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部分职位户籍不限;
2、新疆普通院校内地生源毕业生;
3、在新疆服务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
上述各类人员应是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乡镇工作未满服务期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3、近五年来被自治区、地州市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在公务员招考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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