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建筑师(场地与建筑设计)辅导: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一)
来源:优易学  2011-2-28 12:00:34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十一)高层建筑的裙房部分如果与高层主体部分之间设有可靠的防火分隔,其防火分区面积可与非高层建筑标准相同。
(十二)需设排烟设施的走道及净高小于6m的房间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0.5m的梁划分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m2,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四、总图布置
(一)防火间距
1.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一般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与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防火间距分别为7m和9m。
2.高层建筑主体之间不应小于13m,主体与裙房之间不应小于9m,裙房与裙房之间不应小于6m。
3.两栋建筑相邻,较高一面为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较低一面为防火墙,其屋顶承重构件耐火极限不低于1h且不设天窗时,防火间距不应低于3.5m,对于高层建筑则不宜小于4m。
4.数座成组布置的6层以下住宅,总占地面积不大于2500m2时,组内建筑间距不小于4m。
5.一、二级汽车库之间以及车库与一、二级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l0rn。
6.停车场的汽车宜分组停放,每组停车的数量不宜超过50辆,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二)消防车道
1.街区内应考虑消防车通行,其道路间距不大于160m。建筑物沿街长度大于l50m或总长大于220m时,底层应设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2.消防车道过门洞处宽高不小于4mx4m,门垛净距不小于3.5m。
3.沿街建筑连通内院的人行道间距不大于80m(可以是楼梯间)。
4.大于3000座的体育馆、大于2000座的会堂、占地大于3000m2的展览馆等,宜设环形消防车道。
5.封闭内院当短边大于24m时宜设进院消防车道。
6.高层建筑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有困难时至少沿两长边设置。消防车道靠建筑—侧不应布置妨碍登高消防车辆操作的绿化、架空管线等。
7.一般消防车道宽不应小于3.5m,上空净高不应小于4m;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m,上空净高不应小于4m,车道边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m。
8.环形消防车道与其他车道的连通不少于2处,尽端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场,一般不宜小于15mxl5m,大型消防车需18mXl8m。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
9,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车道。
(三)其他总图规定
1,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室外疏散小巷宽度不应小于3m。
2,高层主体底部至少有一长边或1/4周长不应布置高5m以上、深4m以上的裙房,且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3,为方便消防车从城市道路进人街区内开展消防作业,沿街建筑不宜过长,以保证消防车车道的间距不大于160m。当建筑物沿街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底部的消防车道。此外,沿街建筑的底部还应设置间距不大于80m的人行通道,以方便街区内人员的紧急疏散。
4.高层建筑四周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如有困难,可沿高层建筑的两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五、建筑布置
(一)托幼的儿童用房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设在4层及4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内。
(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在首层和二、三层,并宜靠外墙布置,不应设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和尽端;当设于地下时,不应在地下二层及其以下,且其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应大于10m,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0m2,并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和防、排烟设施。
(三)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在一、二、三层;当必须设在其他楼层时,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400m2,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幕布、窗帘应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织物,并必须设置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
(四)地下商店不宜设置在地下三层及其以下,且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应有防、排烟设施;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防火墙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
(五)消防控制室应设在首层或地下一层,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邻近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入口;消防控制室可设置在值班室、变配电室等房间内。
(六)高层建筑内设置燃油、燃气锅炉房或油浸变压器室时,其锅炉的总蒸发量不应超过6t,且单台锅炉蒸发量不应超过2t,变压器总容量不应超过1260kVA,单台容量不应超过630kVA;此类设施不应与人员密集场所贴邻,并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用甲级防火门;锅炉房、变压器室应布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并应设直接对外的安全出口;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防火挑檐;变压器下应设事故储油设施,油浸电路设备室应设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应设置自动报警、灭火系统;人防工程内不得设置油浸电力变压器和其他油浸电气设备。
(七)柴油发电机房可布置在高层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但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其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发电机房隔开,并设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总储油量不应超过8h需要量;人防工程内的柴油发电机房、直燃机房和锅炉房以及各自配套的储油间、水泵房、风机房等应独立划分防火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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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iao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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