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善道路系统的措施
通常采用快、慢车分流,客、货分流,过境与市内交通分流,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流;开辟步行区、自行车道、快速公共交通专用道等措施。
各种交通工具在每单车道一小时运载人次如表5—7所列。
各种公共交通方式的技术参数表5-7
公共交通方式 |
平均运送速度(km/h) |
发车频率(车次/小时) |
单向最大运量(千人次/小时) |
公共汽车 |
16~25 |
60~90 |
9~15 |
无轨电车 |
15~20 |
60~80 |
10~15 |
快速有轨电车 |
20~30 |
40~60 |
12~20 |
地下铁道 |
30~40 |
20~24 |
30~50 |
3.旧城道路系统的改善
(1)对原有道路作必要的分工,重新分配车流和人流。
{2)利用平行街道,开辟单向行车。
(3)修建环行干道,减轻旧有道路的交通负担。
(4)封闭次要交叉口,加大主交叉口间距。
4.道路宽度及断面组合的确定
确定道路红线宽度应根据城市性质、规模和道路系统规划的要求,考虑交通量(机动车、非机动车、人行交通)、日照通风、管线敷设及建筑布置等因素。道路红线宽度是道路、市政横断面中各种用地宽度的总和,其中机动车道占主要部分。一条车道宽度为3.5m,一条快车道宽为3.75-4m,所需车道数视具体情况而定。道路横断面的基本型式有一块板(红线宽40m以下)、两块板、三块板(红线宽40m以上)三种。型式确定应因地制宜。
(三)城市交通运输组织
城市交通运输的合理组织,应使客运、货运的交通量在城市中均衡分布、减少彼此干扰;合理布置主要吸引人流的公共建筑物;引开过境交通,合理布置大型停车场;组成地上、地下结合的交通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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