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8年我国正式提出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以来,由试点到稳步展开,至今已有六年多的时间。大家都在实践中探索并趋之完善。
我国的建设监理分政府监理和社会监理。前者是纵向的,强制性的;后者是横向的,委托性的。形成了一个宏观与微观、纵向与横向、强制与委托相结合的体系。铜陵大桥的工程监理就属于上述第二种。为了推动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下面根据我们在铜陵大桥的实际监理工作谈谈其工程监理的具体实施和几点体会。
一、工程概况
铜陵长江大桥是国家和交通部"八五"重点建设项目,桥址位于安徽省铜陵市羊山肌。大桥全长2592m,桥面净宽23(20)m。主桥为预应力混凝土斜拉桥,跨径组成为80十90+190+432+190+190+432+190十90十80m;上部构造采用板式结构,索塔高153.03m;下部构造采用直径31m的双壁铜围堰,在40m以上的江水中围水施工,以及2.8~4.0m的大直径钻孔灌注桩基础;引桥上部构造采用30m、50m和60m跨的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及箱型连续梁;下部构造为双柱式墩。
二、铜陵大桥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及莫相互间的关系
铜陵大桥是交通系统设计、施工、监理的一座特大型桥梁,是长江中下游在建(竣工)桥梁中施工难度大,技术含量高,造价低的一座现代化桥梁。参与该工程的建设单位是铜陵长江大桥建设指挥部,设计单位是交通部与公路规划设计研究院,施工单位是湖南省公路桥梁建设总公司,监理单位是交通部第一公路勘察设计院。按合同契约和工作性质?quot;一桥四方"相互间的关系为: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监理三方既是合同关系,又是工作关系;设计、施工、监理三方相互间只是工作关系。
三、工程监理工作的依据及原则
1.监理依据
铜陵长江公路大桥招投标文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设计文件,施工、监理合同,监理制度,有关经济法规,法律文件等。
2.监理工作原则
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独立、公正实施监理职权,对建设。施工方均有约束力,业主对工程任何决定,必须通过监理工程师下达,并符合合同规定。监理对施工方行使监理职权,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施工方须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其任何与实施工程有关的施工活动,均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对设计中出现的错漏或对工程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数量、方案,材料等的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报送建设方,建设方与设计方联系,修改设计,尔后由监理工程师签署变更令执行。
监理工作还认真贯彻部领导关于"全力以赴,通力合作,精心组织,万无一失"和"严格监理,一丝不苟,确保质量,热情服务"的指示精神,我们认为它体现了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各方新型的社会关系,是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监理工作的核心所在,也是我们开展监理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和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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