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总结五大关键词
来源:优易学  2010-1-6 14:35:13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关键词四:行业规范 
  4.1——2007年1月23日,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政策要点:全面推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公示制度、严格实施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设和资金划转等。 
  点评分析:“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认为,有利于提高房地产经纪行业的整体从业素质、有利于房源信息的真实性,避免虚假信息的侵害、有利于二手房交易资金的安全、有利于房产交易的透明化、公开化。该文件是各地建立及完善经纪行业规范性操作标准的纲领性文件。 
4.2——3月22日,北京市建委发布了《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暂行规定》。 
  政策要点:①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交易保证机构居间或代理存量房买卖的,须通过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②明确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交易保证机构应符合三个硬性条件:熟悉房屋交易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信用档案无不良行为记录、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万元、向本市专设的存量房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保证金账户”,该账户由中介协会设立)存入100万元保证金。 
  点评分析:此次资金监管政策的出台,对于房地产经纪行业来说是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原先的存量房交易客户资金绝大多数都是通过经纪公司的自有账户进行托管,而现在客户的交易资金将有一个专门的账户进行监管,这个‘专用账户’内的资金经纪公司将不可能占用。因此,它的实施,将从根本上改变了既有的客户交易资金托管模式,有力保障了存量房交易中的客户资金安全。具体体现在:第一,整体宏观调控措施进一步落实的体现;第二,真正保障了二手房交易中的几百亿资金的安全;第三,政策执行到位,可以杜绝中介公司“卷款逃跑事件”的再次发生。 
4.3——4月20日,北京市中介行业协会公布了《关于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实行网上备案的通知》。 
  政策要点:今后设立“存量房资金监管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签订划转协议时,均应在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网上备案系统进行网上备案。 
  点评分析:“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认为,资金监管划转协议率先引入网上备案程序,一方面是推动资金监管的实施,使交易信息更加透明化,对资金监管实施情况进行即时监控;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推动存量房交易实行全套流程网上签约。 
4.4——5月30日,北京市建委发布了《关于实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信息公示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推行<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政策要点:凡经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含代办转移登记手续)的,均须进行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交易信息公示;房源信息在网上公示满一天后,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为达成交易意向的买卖双方提供网上签约操作服务。使用统一规范的标准合同。 
  点评分析:“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认为,网上签约、标准买卖合同配合之前已经出台实施的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政策,标志着房产经纪行业的规范操作标准已经得以建立,通过这种整套的二手房交易标准体系的建立,改变了既有的二手房交易模式,其交易流程也势必发生改变。影响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淘汰不规范中介,净化二手房交易市场;第二,交易信息更加透明化,有利于平抑房价;第三,增强消费者交易信心,有利于盘活存量房市场400万套存量房。第四,对经纪公司能够真正起到规范作用。 
  行业规范性政策的市场反应:自2006年5月起,北京市建委就着手进行存量房市场管理的研究课题,其中二手房资金监管、二手房网上签约和二手房的标准买卖合同是课题研究的三个重要子项,其主旨就是通过相关的课题研究,更好的促进和盘活存量房市场,从而更好发挥存量房市场的宏观调控机能,既能起到稳定房产价格的作用,又能更好得促进房产经纪行业的有序发展。而随着今年4月15日开始正式实施存量房资金监管和7月1日开始实施存量房网上签约和存量房买卖标准合同,标志着北京房产经纪行业的整套规范操作规则正式确立,这对于推进房产经纪行业的规范、健康和有序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在今年相关新规则的执行过程中,消费者对相关政策的认可度是在逐渐得提高,经纪公司对相关政策的执行度也是在逐渐的加强。截至12月16日,据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外网显示,具备存量房资金监管的交易保证机构已经达到了88家,并且这一数量在未来还将会进一步增加;存量房网上签约交易量也是保持逐月的快速上升趋势,从7月刚刚运行时的2101套迅速上升到11月份的4236套,短短5个月的时间,增长了1倍以上,表明随着市场与政策之间的逐渐磨合,其效果也已经更加显现;但是,作为一项新的政策推行,在执行过程中必然会显露出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问题,而从存量房网上签约方面来看,如何封堵当前存在的部分经纪公司通过签署“隐性”的存量房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避免由此可能产生的一些交易安全隐患,必将成为相关主管部门下一步需要解决的问题,并且在今年11月再次爆出深圳“中天置业”事件之后,全面推进存量房网上签约和加强存量房资金监管也将成为2008年的一个必然走向。 
   关键词五:限外政策 
5.1——2月2日,市建委、市政府外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商品房的通知》 
  政策要点: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含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因生活需要可以购买一套商品住宅,购买后不得随意出租出售。该通知与去年的限外政策一致。增加的是:购房前需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凭该证明办理房屋预售合同登记和权属登记。 
  点评分析:“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认为,政策对局部典型区域二手房市场冲击较大,但其对整体二手房市场影响甚微。因为境外人士购买二手房比例仅占交易总量的2.6%左右(其中外籍人士占比约为1.5%,港澳台居民及华侨人士约为1.1%)。 
  市场反应:据“链家地产”统计资料显示,对于整体二手房市场来说影响并不大,但对外资购房比较集中的局部区域形成了一定的冲击,政策出台10天内,高档房集中区域二手房成交量有13—18%的下降;如国贸商圈、丽泽商圈、燕莎商圈的高档房以及机场高速、温榆河的别墅区为境外人士购房的主要热点区域;另外,部分高档楼盘单体成交量下降11—20%,如棕榈泉、星河湾、富力城、万科东第等高档住宅。 
5.2——6月12日,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外商直接投资房地产业审批和监管的通知》 
  政策要点:申请设立房地产公司,应先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建筑物所有权,或已与土地管理部门、土地开发商/房地产建筑物所有人签订土地使用权或房产权的预约出让/购买协议。地方审批部门批准设立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应即时依法向商务部备案等。 
  点评分析:“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认为,该文件针对的对象是外资企业,境外人士个人购房政策仍按照2月2日颁布的通知执行。 
5.3——11月7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下发《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政策要点:房地产业位列限制目录当中,包括土地成片开发(限于合资、合作)、高档宾馆、别墅、高档写字楼获国际会展中心的建设、经营、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其中限制外资进入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是首次提出。 
  点评分析:“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认为,限制外资进入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对于整个房产经纪行业的发展而言,并不一定是利好,而且对于本土品牌经纪公司来说也并非完全就带来机遇,因为房产经纪行业正是处于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行业需要竞争和整合,需要向更加规范化的方向发展,需要引入海外的优秀管理经验和创新理念,而此次政策的实施,在某种程度上亦在限制外资资本进入的同时也可能限制了一定的“管理资本”输入和“人才资本”输入,从而或会放缓整体的行业发展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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