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本案中郭某的妻子为其保证人,为其申请了取保候审,那么当郭某未经批准而私自离开所居住的市时,其妻子对此知情,但是没有报告执行机关,此时,执行机关可以做出哪些决定? ( )
A.责令郭某具结悔过
B.责令他另行提供保证人
C.对他的妻子处以罚款
D.提请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转为监视居住
69.本案中若郭某把挪用的公款在案发前主动归还,检察院做出不起诉的决定,检察院可以对他做出如下哪些处理?( )
A.对郭某予以训诫
B.责令郭某具结悔过
C.责令他赔偿损失
D.根据情况,提出检察建议
70.钱某因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被检察机关起诉到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同时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A.人民检察院应当随案移送全案卷宗和证据材料
B.人民检察院只需移送主要证据复印件和证据目录、证人名单
C.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D.如果钱某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法院则不应当适用简易程序
71. 下列关于刑诉基本理论的论述正确的是
A.根据诉讼的基本原理,刑事诉讼活动的中心内容是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
B.对被告人判处刑罚
C坚持诉讼效率要求在刑诉中做到广泛建立简易程序
D.我国刑诉法调整对象包括公检法机关进行刑事诉讼的活动
72. .某大学物证技术鉴定中心的何老师,受该市公安局的聘请,对一起刑事案件做了技术鉴定。那么在本案的整个诉讼过程中,有责任保障何老师诉讼权利的部门是:( )
A.委托他进行鉴定的市公安局
B.负责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人民检察院
C.对案件进行审判的人民法院
D.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市公安局
73.从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基本理论上看,刑事诉讼程序意义上的被害人:( )
A.是所有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
B.可以是自诉人
C.仅仅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
D.可以指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74.下列哪些属于与其他诉讼参与人?( )
A、辩护人
B、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
C、鉴定人和法定代理人
D、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75.下面关于人民法院地域管辖正确的是( )
A.某外国人A在中国领域外故意将中国公民B杀害,此案由该外国人入境地我国人民法院管辖
B.中国船舶行驶在日本领域,A某在船舶内抢劫了B某500元钱,该案由犯罪发生后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的人民法院管辖
C.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航空器内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航空器在中国最初降落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D.中国公民在驻外的中国使领馆内的犯罪,由该公民主管单位所在地或者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6.甲17周岁时抢劫他人财物,在3年后案发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他一起被立案侦查的还有其朋友乙。公安机关经过侦查查明乙并未参与抢劫行为,只是经常和甲在一起厮混而已,因而撤消关于乙的案件部分。甲最终被起诉至人法院。人民法院开庭审判了此案。对于此案下述各项说法正确的有( )
A.当甲未委托辩护人时,人民法院也可以不给指定辩护人
B.甲可以指定乙作为他的辩护人
C.甲可以委托他的一位正在某人民检察院任检察员的堂兄作为辩护人
D.甲可以委托他的正在该人民检察院任人民陪审员的姐姐作为辩护人
77.某甲因交通肇事罪被起诉到法院,被害人乙、丙、丁同时对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本案进入二审程序,人民法院对下列情形的处理正确的是( )
A、如果只有甲对刑事部分提出上诉,民事部分上诉期满无人上诉,二审法院应当对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全面审查。如果发现一审判决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当与刑事部分一并做出裁判
B、如果只有乙、丙、丁对民事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部分已生效,二审法院应当对两部分全面审查。如果一审判决刑事部分并无不当,只就民事部分做出处理
C、如果只有乙、丙、丁对民事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部分已生效,二审法院如果发现一审判决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当将刑事部分与民事部分均按二审程序一并做出裁判
D、如果只有乙、丙、丁对民事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部分已生效,二审法院如果发现一审判决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当对刑事部分按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民事部分按照二审程序做出裁判
78.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 )
A. 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B. 患有严重疾病的
C. 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D.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79.在我国,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时:( )
A.都应当进行调解
B.都应当进行和解
C.调解达成协议即发生法律效力
D.有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80.不需要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
A.被告人的责任以及与其同案人的关系
B.实施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C.被告人的工作单位、住所
D.被告人有无罪过,行为的动机,目的
81.下列关于辩论原则的理解说法正确的有( )
A、辩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
B、辩论可以体现在法庭调查阶段对证据的审查和对事实的认定
C、辩论只能在法庭的专门辩论阶段
D、辩论的内容主要是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两个方面
82. 包某酒后驾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因逃逸致人死亡,在公安机关侦查和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包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人民法院认为可以适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的规定审查本案,,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在决定适用该《若干意见》审查案件前,应当征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
B、人民法院如果决定适用该《若干意见》审理本案,应当书面通知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辩护人
C、庭审过程中,当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合议庭还应当询问被告人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的意见,核实其是否自愿认罪和同意适用该意见审理,是否知道认罪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
D、控辩双方主要围绕确定罪名、量刑及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
83.某案,存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法院第一审判后,刑事判决既没有上诉,也没有抗诉,但告人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那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刑事判决也不生效
B、刑事判决生效
C、被告人可以暂缓送监执行
D、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时也要对刑事部分一并审查
84.人民法院在审理自诉案件过程中可以对案件进行调解,被告人也可以提出反诉,下列选项中哪些案件既可以调解又可以进行反诉:( )
A、被告人刘某侵占案、由被害人李某提起诉讼的
B、被告人周某虐待其子,后小周向法院提起诉讼
C、被害人李某故意伤害案,被害人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为证据不足,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后,又由检察院提起诉讼的
D、被害人李某抢劫一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由被害人杨某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开庭审判的
85.白某,原系安芙市公安局副局长。在任期间因强奸妇女而被立案侦察,后来又查出收受巨额贿赂。安芙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白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强奸罪七年,合并执行死刑缓期两年。第一审结束后,被告人白某没有上诉,而人民检察院却提出了抗诉,并且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后做出了如下处理: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对其强奸罪部分的判决予以维持,则:( )
A.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做法是违法的
B.对本案中的第二审判决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C.对本案中的第二审判决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D.对于本题中直接改判死刑立即执行的第二审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应当按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86.案例分析 (请大家注意,做案例分析的目的是熟悉程序的连贯流程,把握各个机关间的工作衔接和制约)
1999年9月20日下午,某中学学生邓某与同班同学向某、包某一块放学回家。在路上,邓某发现有一男生与同班一女生相伴前行。邓某曾经向该女生写过求爱信遭到拒绝。看到此情景后醋意大发,遂向吕某、包某二人说明要揍该男生的想法。于是三人从路边拾起石头、砖块拦着男女二人。邓某指着那名男生骂道“他妈的,竟敢挂我们班的女生,老子整死你。”该男生回了一句:“凭什么骂人?”这下更激怒了邓某。他一边叫着:“老子不仅骂你,还要打你呢!”一边用砖快向该男生砸去,顿时,该男生头上血流如注。后经鉴定,该男生额顶大面积血肿,冠状缝裂开,左颧骨骨折,属重伤。该案经某区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于11月6日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安排检察人员于11月12日开始审查此案。同时通知犯罪嫌疑人邓某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邓某知道自己家里困难,根本请不起律师,因而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认为邓某系未成年人,故指定一名承担法律援助的律师为其辩护。在审查起诉期间,该律师提出要复印起诉意见书,被告知只能查阅而不能复印。案件被起诉至区人民法院后,该院对该案进行审查后,发现虽然起诉书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但认为主要事实不清,于是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重新起诉后,法院才决定于12月20日开庭审理,并在12月18日通知了辩护律师。辩护律师以得到开庭通知太晚为由拒绝辩护。人民法院无奈,只好让邓某自己为自己辩护。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的年龄到底是17周岁还是16周岁,并不清楚,而且被告人还承认自己曾对一名幼女进行过奸淫。因而法院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而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的年龄是16周岁还是17周岁不影响定罪,因而不是证明的对象,所以拒绝继续查找被告人的年龄。同时,人民检察院还认为,认定被告人构成强奸罪证据不足,因而拒绝对被告人变更起诉。人民法院最终认定邓某犯有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并按数罪并罚原则对被告人作出了判决。判决作出后,邓某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一审对邓的故意伤害罪和强奸罪分别判处3年和9年有期徒刑,决定执行的刑期为10年的量刑是不当的。而两罪准确量刑分别为5年和7年。二审法院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5年和7年有期徒刑,并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为10年。
问:本案例中,有哪些地方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87.案例分析
刘某,男,26岁,王某,男,22岁,2000年3月二人因共同盗窃财物,被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在移送起诉时没有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经过审理,第一审人民法院认定刘某和王某共盗窃财物价值5860元,数额较大,依照《刑法》第264条的规定判处刘某有期徒刑3年,王某有期徒刑1年。刘某不服上诉,理由是原判决认定财物价值过高,量刑过重。
问:(1)若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7条第(一)项规定,拟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2)假如该案已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某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3)若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刘某与王某共盗窃财物价值5800元,原判决多认定了60元,对此,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4)若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的审理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5)若本案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原审法院应当按照什么程序审理?
(6)若本案一审判决后,刘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检察机关以对王某量刑过轻为由提出抗诉,二审法院在审理时加重了对刘某、王某的刑罚,这是否都违反刑事诉讼法中“上诉不加刑”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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