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8年国家司法考试宪法学单项选择题解析
来源:优易学  2011-1-3 13:39:33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12.人民代表应当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法行使代表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代表,终止代表资格

  B.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代表,终止代表资格

  C.因违法受劳动教养处分一年以上的代表,暂时停止代表资格

  D.因故一年内不能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代表,暂时停止代表资格

  答案:A

  解析: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41条第3项,选项A正确。根据该法第40条第1款第1项,选项B的情形是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而非代表资格终止。选项C、D的情形不属于该法第40条列举的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形,错误。

  13.关于宪法规范的特性,下列哪一项表述不成立?

  A.根本性

  B.原则性

  C.无制裁性

  D.相对稳定性

  答案:C

  解析: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因此宪法规范具有根本性。宪法规范包括宪法原则和宪法规则,其中原则性的规定占大多数,因此具有原则性。为维护宪法的最高权威性,宪法在一定时期一定条件下保持不变,因此宪法规定具有相对稳定性。

  宪法规范也属于法律规范,违反宪法规范的行为应当承担违宪责任,因此宪法规范也具有制裁性。宪法制裁主要表现为罢免违宪的国家领导人员、撤销违宪的法律、法规等。因此选项C错误。

  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下列哪一机关不享有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制定权?

  A.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B.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C.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D.辖区内有自治州、自治县的省人民代表大会

  答案:D

  解析: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9条,享有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制定权的机关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因此,选项D无权。

  (2006年)

  3.某地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该省人民代表大会所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定与国家某部委制定的规章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在此情形下,根据我国《宪法》和《立法法》,下列哪种处理办法是正确的?

  A.由国务院决定在该地方适用部门规章

  B.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该地方是适用地方性法规还是适用部门规章

  C.由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加以决定

  D.由国务院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在该地方适用部门规章

  答案:D

  解析:《立法法》第86条第1款第(二)项规定,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由此可知,本题的答案为D.

  8.一般说来,规定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应是宪法基本内容的两个方面。下列哪一部宪法没有明确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

  A.1918年的《苏俄宪法》

  B.1789年的《美国宪法》

  C.1791年的《法国宪法》

  D.1923年的《中华民国宪法》

  答案:B

  解析:《苏俄宪法》是全体俄国人民制定的宪法,是全体苏俄人民意志的体现,规定并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美国宪法》是美国各阶层人民代表共同制定的,但只规定了国家基本制度的内容,关于公民权利的内容规定在其修正案中。《法国宪法》是人民与主权者共同制定的宪法,法律/教-育网|在一定程度上是人民与主权者妥协的产物,规定并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中华民国宪法》目的是为了维护掌权者的统治,但也规定了有限的公民权利。所以,本题答案选B.

  9.按照宪法的理论,制宪主体不同于制宪机关。下列关于我国宪法的制宪主体或制宪机关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制宪主体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制宪主休,全国人民代表人会常务委员会是我国的制宪机关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制宪机关,宪法起草委员会是它的具体工作机关

  D.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是我国的制宪机关

  答案:D

  解析:制宪机关是指一国有权制定宪法的国家机关,制宪机关是特定的国家机关,并且是拥有制定宪法的权力的国家机关。制宪主体是国家主权的所有者。在我国,人民是制宪主体,只不过是间接行使该项权力而已。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它标志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制宪机关。故本题答案为D.

  10.根据宪法制定的机关不同,可以把宪法分为民定宪法、钦定宪法和协定宪法。下列哪一部宪法是协定宪法?

  A.1830年法国宪法

  B.1779年美国《邦联条例》

  C.1889年日本宪法

  D.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

  答案:A

  解析:根据宪法制定的机关不同,可以把宪法分为民定宪法、钦定宪法和协定宪法。所谓民定宪法是指由民意机关或者全民公决制定的宪法。钦定宪法是指由君主或以君主名义制定和颁布的宪法。协定宪法是指由君主与国民或者与国民代表机关协商制定的宪法。根据外国宪法的历史知识,1830年法国宪法是由法国人民代表与君主协商制定的宪法,是协定宪法;1830年美国《邦联条例》、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是由人民或人民代表机关制定的,属于民定宪法。1889年日本宪法是以日本天皇名义颁布的宪法,属于钦定宪法。故本题答案为A.

  11.“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的论断是由下列哪一部宪法文件予以明文规定的?

  A.1789年的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

  B.1776年的北美《独立宣言》

  C.1688年的英国《权利法案》

  D.1918年的苏俄《被剥削劳动人民权利宣言》

  答案:A

  解析:1789年的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明文规定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1776年的北美《独立宣言》规定了北美殖民地脱离英国殖民统治,建立独立自主的国家;1688年的英国《权利法案》规定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并加以保护。1918年的苏俄《被剥削劳动人民权利宣言》第一次系统地规定了经济制度,扩大了宪法的调整范围。综上可知,本题答案为A.

  12.宪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基层政权的范畴?

  A.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B.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

  C.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D.县人民政府

  答案:D

  解析: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第2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以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4条“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的规定,可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都是基层政权,而县人民政府不属于基层政权的范畴。故本题答案为D.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是由哪一机关批准生效的?

  A.国务院

  B.全国人大

  C.全国人大常委会

  D.国家主席

  答案:C

  解析:根据《宪法》第67条第(十四)项的规定,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本题答案为C.

  14.下列哪一项是我国宪法界定公民资格的依据?

  A.出生地主义原则

  B.血统主义原则

  C.国籍

  D.以血统主义为主、以出生地主义为辅的原则

  答案:C

  解析:根据《宪法》第33条第1款的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因此判断一个人是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标准是他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C.

  (2007年)

  14.根据宪法和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实行的是哪种归责原则?

  A.过错原则

  B.无过错原则

  C.违法原则

  D.违法原则为主,过错原则为辅

  答案:C

  解析:《宪法》第41条第3款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根据上面的2条可以知道,取得国家赔偿要有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所以我国的国家赔偿实行的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

  15.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关于决定特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决定特赦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特赦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特赦

  D.决定特赦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的专有职权

  答案:B

  解析:《宪法》第67条第17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决定特赦……。所以B是正确的。

  16.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多项职权,但下列哪一职权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

  A.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B.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

  C.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D.审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预算部分调整方案

  答案:B

  解析:《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所以B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而不是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范围。所以B应选。

  17.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某市拟将所管辖的一个县变为市辖区。根据宪法规定,上述改变应由下列哪一机关批准?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所在的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答案:C

  解析:《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所为本题选C.

  18.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有关村规民约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村民委员会有权制定村规民约,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批准生效

  B.村民会议有权制定村规民约,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C.村规民约由村民会议制定,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D.村规民约由村民委员会制定,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答案:C

  解析: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0条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所以C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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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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