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经济法辅导:土地法和房地产法(1)
来源:优易学  2011-12-28 15:44:13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考试要点:
  一、土地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的取得与丧失必须依据法律规定,不得约定。土地所有权禁止交易。
  1.国有土地所有权[取得方式(法定所有、征用取得)、国家所有的土地]
  2.集体土地所有权[三级所有、所有权的行使受到法律和政府的限制
  二、土地使用权
  1.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出让——-拍卖、招标、协议;划拨土地使用权)
  2.集体土地使用权(农用地——承包;宅基地——分配;非农经营用地——投资;非农公益用地——拨付,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3.农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法——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建设用地
  1.国家建设用地的审批权限
  2.乡村建设用地(非农经营用地、非农公益用地――县级以上政府审批;住宅用地――县级政府审批)
  3.临时建设用地
  四、土地确权纠纷的解决
  主要是土地确权纠纷。单位之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解决,一方为个人的由乡级人民政府解决,不服的提起诉讼。提起的诉讼为行政诉讼
  五、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房地产开发(开发项目、开发企业)
  2.房地产交易——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屋租赁
  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条件、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地产的转让应办理审批手续,审批后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地产抵押是抵押权人的抵押权实现
  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租赁的,所含土地收益上交国家。

责任编辑: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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