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开始发放,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09年3月30日——2009年4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发放地点 杭州市府综合楼(杭州市延安路484号)2号楼906房间。 三、注意事项 1、领取时需带本人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2、不得委托他人代领。 3、不收取工本费。
杭州市司法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