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国家司法考试通过人员资格证现已领回,请我市诸考生自2009年3月30日至4月3日带本人身份证到德州市司法局政治处领取(新城综合楼D区4楼417室),不可找人带领。
德州市司法局 2009年3月27日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