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05年武汉市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五大变化
来源:优易学  2005-8-4 11:39:33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6月1日,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预报名开始。昨日从武汉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获悉,今年司法考试将有五大变化:  

      ——我市将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单一报名形式,报名点将不再受理考生手写报名表。  

      ——取消对异地报名的条件限制,允许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自行选择报名地点,且不需出具《暂住证》。  

      ——首次在香港、澳门设置考区、考场。在内地学习或居住的香港、澳门居民,可在香港、澳门报名,也可在内地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报名点报名。  

      ——考试评卷结束后,立即公布考试成绩。今年将一改往年评卷结束近两个月后才公布成绩的做法,成绩公布一个月内完成分数核查工作,之后公布合格分数线和准确的考试数据信息。  

      ——首次规定5类人员不得报名参考: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资格证》的;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被处以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20日,考试时间为9月17、18日。报名人员可登陆司法部网站www.legalinfo.gov.cn进行网上预报名。上述期间没有预报名人员也可在6月21日至7月19日登陆湖北省国家司法考试网站www.hbsf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须在7月1日至20日到市司法局大楼侧面楼接待大厅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确认程序主要为资格审查、报名信息核对、数码照相等。当天进行网上报名的人员同一天不能现场办理确认手续.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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