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有财产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本案中,11岁的甲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甲在楼道中推挤乙,造成乙受伤,甲的监护人(一般为父母)应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甲有财产,则从其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再由其监护人承担;如果甲没有财产,则应由其监护人承担。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