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历年试题精解(3)
来源:优易学  2005-8-19 0:18:03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因此,一个重要条件就是“为了一个较大利益,而牺牲一个较小的利益”,必须有一个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在本题中没有这样的内容,因此,不属于紧急避险。 

  ★★★2.(02.卷三。多。31)1995年夏天,张某父子外出打工,房屋无人看管。一天,气象台预报近期将有强台风。张家的邻居刘某见张家无人,房子又年久失修,于是,就花钱请人对张家的房子进行了修缮,共花费了650元,刘某为此从银行提取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先行垫付。但台风过后,张家的房子还是倒塌了。问: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 

  A.刘某只能向张家请求返还650元 

  B.刘某有权向张家请求返还650元及提前支取存款的利息损失 

  C.刘某无权向张家请求返还650元及提前支取存款的利息,因为张家未实际受益 

  D.刘某为此垫付的650元及其损失的利息由双方分摊 

  「参考答案」ACD 

  「考查知识点」无因管理的构成。 

  「解题思路和依据」根据《民法通则》第93条及民法原理,无因管理的一个构成条件是“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但该条件不要求当事人得到实际利益。因此,刘某的行为虽然没有使得张家父子得到实际利益,仍然属于无因管理。 

  「应注意的问题」该题与1995年的试题基本一致。 

  ★★★3.(00.卷二。多。49)下列选项中,哪些构成无因管理之债?(    ) 

  A.甲发现乙一人忙脱粒,主动帮忙。因谷子飞进甲的眼睛而受伤,花去医药费1 000元,甲请求乙支付医药费 

  B.甲见乙拉车上坡非常吃力,主动在车后帮甲推车。乙因受力肩上的皮带松动,致车后滑撞伤甲,花去医药费500元,甲请求乙支付医药费 

  C.某天傍晚,大雾弥漫,某村青年甲、乙在张大妈家的柴禾旁谈恋爱,张大妈出来抱柴禾,青年甲、乙急忙跑走,张大妈以为遇上了鬼,惊吓成病,花去医药费1 000元。张大妈请求甲、乙支付1 000元 

  D.甲将乙丢失的羊牵回家中,乙向甲索要,甲要求乙支付草料费200元 

  「参考答案」ABD 

  「考查知识点」无因管理的构成。 

  「解题思路和依据」了解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条件:(1)为他人管理事务;(2)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3)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选项C的内容属于侵权行为,因此,不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应注意的问题」A、B两个选项的内容中,本人并没有获得利益,有的考生对于是否构成无因管理有怀疑。 其实无因管理之债要求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但并不要求最后结果确实使得他人得到利益。 

  三、无因管理之债的效力 

  ★★★1.(99.卷二。单。8)甲捡到了一只母山羊并饲养起来,并在良种站花钱为母山羊配种,此后母山羊生了2只小山羊,后失主乙找到甲要羊。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 

  A.失主无权要回山羊 

  B.母山羊归还失主,小山羊归甲 

  C.大、小山羊全归还失主,失主付给甲饲养费和配种费 

  D.大、小山羊全归还失主,失主付给甲配种费但不付饲养费
  「参考答案」C 

  「考查知识点」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后果、孳息所有权的归属。 

  「解题思路和依据」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后果可以参照前面题目。孳息所有权原则上归原物所有人,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应注意的问题」要把握住一点: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后果是:管理人不能从中获利。 

  ★★★2.(98.卷二。多。52)甲发现一头牛在自家田里吃麦苗,便将此牛牵回家进行喂养。过了10天,乙发现自家走失的牛在甲家牛圈,便向甲要牛。甲让乙将牛牵回但提出了一些请求,双方为此发生纠纷。问:甲的如下诉讼请求哪些能够成立?(    ) 

  A.甲请求乙支付麦苗损失费        B.甲请求乙支付拾牛报酬 

  C.甲请求乙支付饲料费            D.甲请求乙支付误工损失费 

  「参考答案」ACD 

  「考查知识点」无因管理之债的效力。 

  「解题思路和依据」掌握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后果:支付必要费用和所受损失,但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应注意的问题」很多复习用书不选选项D.其实选项D中误工损失费只要是实际存在的,就是所受的损失,应当支付。另外,注意选项A的“麦苗损失”非无因管理之债,而是侵权之债。 

  ★★★3.(97.卷二。多。49)潘某的一头牛走失,被刘某发现。刘某将牛牵回家关进自己家的牛棚,准备第二天再寻找失主。但当晚牛棚倒塌,将牛压死,刘某将牛肉出售,得款200元。在此情况下,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潘某有权要求刘某赔偿损失 

  B.潘某有权要求刘某偿还卖牛肉款200元 

  C.潘某有义务偿付刘某支出的必要费用 

  D.潘某有权要求刘某返还牛 

  「参考答案」BC 

  「考查知识点」无因管理之债的效力。 

  「解题思路和依据」本题中选项D当然排除(原物已经不存在)。B、C两项当然应选(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效力)。由于题目中牛棚倒塌的原因没有提示,因此,不能认为刘某有过错,不应当赔偿损失,排除选项A. 

  「应注意的问题」这几年的试题涉及无因管理时,很多情况下“本人”均没有实现其利益。但是只要管理人按照通常要求进行了管理,即使最后管理人没有获利,仍然属于无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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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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