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司法考试卷三必考知识点预测
来源:优易学  2011-9-19 11:58:38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司法考试卷三预测:甲住在村主干道的西面,在其住宅与村主干道间有一片宽约30米的菜地。几十年来,甲一家人都是穿过该菜地上的一条小路到达主干道的。后该菜地被本村村民乙承包,甲及其家人仍继续在该小路上通行。1999年,甲家里购买了汽车,为了使汽车能直接从村主干道开到家里,甲找到乙协商,由甲将原来的人行小道拓宽为车行道,占用乙的一部分菜地,并由甲一次性补偿乙3000元钱,乙表示同意。路拓宽后,甲家里人进出十分方便,乙也没有意见,双方相安无事。不料2年后,乙一家人获得了城市户口,该菜地由村委会收回并另行承包给了丙。丙是村里的种菜能手,他将路挖掉,在整块菜地上盖起了蔬菜大棚。甲和丙由此发生矛盾。关于本案,哪一项说法是错误的?

  A.甲仍享有对其门前菜地的地役权

  B.丙挖掉道路的行为侵犯了甲的通行权

  C.甲要求丙拆掉大棚,恢复车行道的诉请不应得到支持

  D.如果甲被迫另开通道,丙应对其进行适当的补偿

  答案:A

  解析:本题考点是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区别。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关系十分密切又有区别:(1)地役权都须有期限,而相邻权伴随着毗邻不动产永久存在。(2)相邻关系主要发生在相互毗邻的土地所有人或占有人之间,而地役权则发生在土地所有人和使用人之间,不需要土地相邻。(3)相邻权实质是所有权、他物权甚至占有权的限制和延伸。而地役权是为了更好地利用自己的土地而在他人土地上设立的物权。(4)相邻权不需要登记,而地役权作为一种不动产物权,根据物权的公示原则,应当登记才能对抗第三人。由上述分析可见,本题中,甲在该菜地小路上的通行权系历史形成的,是宅基地所有权的延伸,属于相邻关系的保护范畴,没有时间限制;而拓宽的车行道,是通过协议设定的地役权,由于没有登记,根据《物权法》第158条的规定,其效力仅存在于甲和乙之间,而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由此可见,丙的行为侵犯了甲基于相邻关系而形成的通行权,却没有侵犯其地役权。如果该通道是必经通道,丙有义务恢复甲在其菜地上的通行,如果有条件另开通道,丙也应该予以一定的补偿,但甲关于恢复车行道的请求不应得到支持。除A选项外,其余三项均正确。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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