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司法考试专题预测:犯罪的主观要件
来源:优易学  2011-9-3 10:57:2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2009年司法考试专题预测考点:

 

1.犯罪的主观要件

犯罪主观要件,是指刑法规定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行为人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犯罪心理态度的基本内容是故意与过失,此外还有犯罪目的与动机。

 

2.法条根据:

 

根据《刑法》第14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犯罪故意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根据刑法第15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

 

3.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把犯罪过失分为以下两种类型: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司法考试专题案例:

17岁的方某与16岁的吴某都是某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有一天方某掏出一把枪对吴某说,这是自己在其叔叔那儿偷来的。因为平时方某爱开玩笑,吴某认为这一回方某又在跟自己开玩笑,说:“这是玩具手枪吧。”于是二人争执开来。后来吴某对方某说:“有本事你朝我脑袋上开一枪啊。”于是方某为吓唬吴某,真的朝其开了一枪,没料到枪里竟有子弹,吴某当场死亡。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A、方某的主观心态是间接故意        B、方某的主观心态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C、方某的主观心态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D、这是意外事件,方某不存在任何过失

【答案】C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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