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史:08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制史重点
来源:优易学  2011-8-8 16:04:53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法制史内容分为两部分,即中国法制史和外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主要讲述司法考试大纲中涵盖的中国法制史的相关内容。包括以下几部分:
  1.西周至秦、汉时期的主要法制内容;
  2.唐宋至明清时期的主要法制内容;
  3.清末、中华民国时期的主要法制内容。
  重点在掌握大纲中规定的中国历史上的法律制度及相关法律思想内容;了解有代表性的法典、法律原则、专门法律制度、审判机关和断案方式以及在近代的发展变化过程;难点在于把握法制历史的发展脉络,通过贯串法制史料,理解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体现出的中华法系独有的伦理法精神实质;特点在通过学习,把握中国古今法制的传承特点和历史联系性。本学科要求在具有良好的法理学和部门法知识的基础上,在理解的前提下,准确记述相关知识要点,并努力做到融会贯通。
  外国法制史主要讲述司法考试大纲中涵盖的外国法制史的相关内容。包括以下几部分:
  1.罗马法,主要包括罗马法产生的渊源、分类以及私法内容的简述,概述罗马法的历史地位与影响;
  2.英美法,主要包括英国法的渊源,美国宪法,英美法系形成与特点,及其司法制度;
  3.大陆法系,主要包括典型国家的宪法、民法典和司法制度,大陆法系的形成与特点。
  重点在掌握大纲中规定的外国历史上的法律制度及相关的法律形成的历史过程等内容;了解有代表性的法典、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审判机构体制和诉讼制度等内容以及在近代的发展变化过程。难点在于把握法制历史的发展脉络,通过贯串法制史料,理解外国传统法律文化体现出的近代法制精神实质;特别是通过学习,把握外国古今法制的传承特点和历史联系性。本学科要求在具有良好的法理学和部门法知识的基础上,在理解的前提下,准确记述相关知识要点,并努力做到融会贯通。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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