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题:论述题自2003年“入主”司考以来,一直被认为是考查考生综合法律知识的最重要题型。然而,论述题在司考中的地位可以用“重要而尴尬”五个字来形容。
所谓“重要”,是因为其分值已经由2003年的25分上升到2006年的70分,俨然已成为司法考试规模最大、分值最高的题型,不得不引起广大考生的重视。
所谓“尴尬”,是由于论述题其本身具有综合性强、学科跨度大等特点,在备考的时候考生往往不知道如何下手。
分析题:许多考生认为,2004年以前司法考试卷四考查的“简析题”与2004年司法考试中首次出现的“分析题”只是在考查形式上有所变化,考查的内容都是相关部门法的基本知识,因而没有必要对卷四的分析题进行集中复习。这种认识有一定的道理,然而另一个客观现实是,对于大多数考生而言,卷四分析题容易得分,但不容易得高分。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