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备考辅导:从刑法四要件进化到三阶层
来源:优易学  2011-8-24 16:59:33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因为2009年司法考试刑法理论的一些重要变化,所以最近有关刑法的一些问题在论坛里频繁出现,想得多了,笔者悟出一些东西,跟大家分享下:

一、对张教授以及之前几个例子的理解

a、白糖下毒 b、强奸男人 c、枪击假人

之前笔者说过自己思考的一些判断方法,认为都能用上,再次分享下:

1、普通能都能判断出这个行为没有危害,比如:所有人都能判断出那是白糖,并且白糖吃下去不会死人;所有人都能判断出那是个男人,并且男人不能被强奸;所有人都能判断出那是个假人,并且假人不具有人的生命。

2、行为人应该能做出如上的判断。

3、很偶然的原因影响了行为人的判断(这个原因的强度不应该足以影响普通人包括行为人的判断),他很固执地作出了错误的判断。

能满足以上三条的,则可以认为不构成犯罪。

笔者达不到张教授的境界,不能下一个很肯定的结论,只是作为一个普通人的判断:如果我们看见一个人固执地认为扎稻草人能杀死人,一直低着头扎稻草人玩,我们能认为他这个行为有什么危害?所以我是从一个普通人最朴素的判断说从外观上就看不出有什么危害性。“可以认为不构成犯罪”。

还是先用张教授自己的例子说话:把枪击假人的场景从神农架搬到天安门;把稻草人换成逼真的蜡像。则:

1、作为普通人,不足以判断出天安门广场上站的是真人还是蜡像。(普通人应当能判断出出现在神农架人基本不能到的地方的,并且一眼就能看出不是真人的那个稻草人是假的)

2、行为人也能做出这样的判断(排除行为人是放置蜡像的工作人员,或者是超级专业的人士)。

3、行为人和普通人一样做出了错误的判断。

同样作为普通人,看到这样的情景,在发现那是一个蜡像之前,不会认为这样的情形没有危害,从外观上一眼能判断出:他就是在杀人,他很危险;幸好那是一个假人……

作为普通人,这样的行为如果认为不构成犯罪,这是不能接受的。

同样地:上面的两个例子,用的是大家都认识的白糖还是一种未知药品;那个男人是大家一眼能看出来是男人的,还是谁看都认为是女人的,这个结果会完全不一样。

条件很重要,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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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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