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司法考试答疑之民诉审理期限
来源:优易学  2011-7-2 14:33:25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问题]一般邻里房屋建筑纠纷引起的民诉都是有审理期限的,一起案件原被告都没有再申请举证延期,也无鉴定事由,也不复杂,1年中只开两次庭之后法院一直没声音了,现在已经过了1年时间,法院还能不能再审呢,应该超期了吧?  
    [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同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同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同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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