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冲刺指导1:2005年司法考试备考方法
来源:优易学  2005-8-4 13:33:44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一、司法考试现在被称为“中国第一考”,是国内最难的考试之一,2002年司法考试的通过率为7%;2003年为10%;2004年为10%-11%;估计2005年的通过率为10%左右变化幅度不会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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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目前为止:国家司法考试已经成功举办三次。据统计,全国累计近66万人参加司法考试,66400多人考试合格,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其中:2002年第一次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共31万多人参加考试,合格24800多人,合格率为7.9%;2003年第二次国家司法考试,全国近17万人参加考试,合格19500多人,合格率为11.1%;2004年第三次国家司法考试,全国近18万人参加考试,合格22400多人,合格率为12.3%。
三次考试平均合格率在10%左右……[全文阅读]

  二、司法考试的内容量大且繁杂,如何分配时间和精力进行有效的复习,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

  专家认为,应按照各门课的分值比例进行安排,注意重中之重,强调抓大放小。司法考试有14门课程,总分600分。其中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5门课大约占到75%左右的分值,共计450分左右。而其他9门课只占25分左右的分值。这样考生在复习时,应当将重点放在“五大法”上。尤其是民法和刑法是重点中的重点,我们常说“得民刑者得天下”,因为它们所占的分值太多了。

  民法、刑法,还有行政法,理论深、法条多、考题难,想得到高分非常不容易。但是要想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必须下苦功夫,弄懂、会用、做对题,没有第二条路可以走。相对而言,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的内容比较简单,投入的精力要稍微少一点。其他9门课,投入精力要更少一些。有限复习时间和精力不能平均分布,一定要把握每一部法律历年考试的分值,考生应该依据每一部法律在历年考试中所占的比重分配复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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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课程种类繁多,在每一门课程中,依然存在着“抓大放小”的问题。

  首先我们将司法考试的14门课分为理论类和应用类。

  理论类课程包括:法理学、法制史、宪法、法律职业道德、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

  应用类课程包括: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商法、经济法等。

  理论类课程的复习方法是,以记忆为主,以了解为辅。应用类课程的复习方法是:以了解为主,以记忆为辅,目的是学懂、学会、会用。

  四、 学习方法非常关键,找到一个科学有效的方法,会使司法考试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我们的专家建议:把法学理论与真题结合起来学习;把重点法条与案例结合起来系统学习;把重点法条与试题预测结合起来学习。学生在自行复习过程中,也应主动把重点理论、重点法条、历年真题、案例与考点预测结合起来复习。复习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要点:

  1、注意新大纲。新大纲中的新增内容,是历年考试不能忽视的因素。(相关阅读: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 考试大纲解读)

  2、合理分配学习的时间与精力,有限的复习时间和精力不能平均分布。

  3、要有针对性。把大量的时间花在从来没有考过的内容上得不偿失。司法考试在重点内容的考点上有较强的重复性,因此,在复习过程中一定要时刻保持对真题的了解,了解所复习的内容在历年考试中的出现频率。最好的方法是每复习一部分理论指南就复习该部分的历年真题。例如,经济法学中的会计法、审计法;宪法学中的民族区域自治法;行政法学中的行政监察法;多年都未曾有考题,对此就应该用很少的时间。

  4、把重点法条与相关司法解释结合在一起来学习。许多法律条文只有与相关司法解释结合起来,才能真正理解该法条。而且历年的司法考试中司法解释的比重在逐年增加,有些法律的司法解释的考试内容已经超过法律条文。尤其是在司法解释对法律条文作出变更或限定的关节点上更要注意。

  5、控制学习深度。司法考试对于民法、刑法、诉讼法已经走向精耕细作的时代,也就是说,其考试内容在很多时候都要求考生有相当的深度,需要对一个问题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分析,而不像有些法律,例如经济法、宪法从直接对法条的简单理解就可以得到正确解答。而且,司法考试大量的题目是小型案例。因此,对难理解的重点法条,需要通过案例来解释和说明,这有助于考生深入学习难点,并培养解答案例题的习惯。 (相关阅读:指导如何在司考案例分析题上拿高分)



  五、 司法考试的复习资料对于考试至关重要,复习资料的范围应涵盖重点理论、1995~2004年的真题、重点法条、案例等内容。比较好的资料往往还将历年真题排列在重点理论和重点法条下边,对于重点法条有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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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过去的两年司法考试来看,每年重复的原题在十分以上。如仅在民法部分,2002年卷三与2000年真题的重复就达9分之多:此处所说的重复,还不是考点的重复,而是考题的重复。另外2003年的卷四案例题第一题也是重复2000年的案例题第七题……[全文阅读] [查看历年真题]

  六、 司法考试至少要有3轮复习:第一轮复习,主要应以教材为主。在此轮复习中,考生应该重点注意对教材的把握,特别是对于宪法、法理、法制史、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行政法、民法这种对理论有一定依赖性的科目,一定要紧扣教材,把握教材中的重点和难点。

  第二轮复习,应主要学习重点法条,特别是要注意历年考试中所考的重点及难点,争取做到心中有数。备考的过程一般分为阅读、理解、记忆、掌握、运用几个步骤。无论是对有一定法学基础的考生,还是对非法律专业的考生来说,阅读这一环节都是必经的一步。但把700多万字的复习资料仅仅通读一遍也需要很长的时间,所以在阅读中抓重点部门法和抓部门法中的重点法条是很重要的。 拿到辅导用书后,考生应首先从民法和刑法入手,这两门学科是各部门法中发育最完善的,同时也是司法考试的重中之重,需要下相当大的功夫才能掌握其内容并灵活运用,尤其民法学是商法、经济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等学科的基础,掌握好民法对备考有提纲挈领的作用。因此,对于民法、刑法的重点法条,考生应该重点记忆。

  第三轮复习,主要以做题为主。在此轮复习过程中,考生应该重视对历年真题的分析和理解,把握其中的出题思路。司法考试虽然要求掌握广博的法律知识,但历年的考点重复率很高。许多法学基础不错的考生之所以多年无法通过司法考试,其核心问题就在于忽略了应试能力的训练,年年都重复着同一个备考模式:阅读和理解占去备考时间的80%,记忆占去15%,试题练习占5%。实际上他们完全可以缩小阅读和理解所占的时间比,增加做题的时间。而在提高应试能力的过程中,历年真题的练习作用尤其明显。因为它们就是出题者的命题模式,它们本身既是考点也指明了重点法条。不妨做这样一项简便易行的工作,把前8年的试题做上一遍,找出题目、答案对应的法条,这些法条就是司法考试中经常出现的重点法条。近几年的情况表明,考试的重复出题率是很高的,大约为10%;同时,历年的重点也应是今年复习的重点。

  此外,考生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一套或几套比较适合自己的模拟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在做题的过程中,对以前复习的知识进行巩固和加强,并且,在此过程中,发现以前复习中的遗漏和不足,及时予以更正和补充。对于司法考试辅导班编写的内部复习资料及模拟试题,应该加以重视。考生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该多加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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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准备司法考试的过程中,6月和7月是发起大战役阶段。此时的重点应该完全倾斜到法条上,法条才是司法考试真正的着眼点。8月是重点攻坚阶段,对重点法律进行再次记忆、分配相当的时间做历年真题。9月份是调整状态阶段……[全文阅读]

  七、 司法考试的法条数以万计,考点密集,其记忆难度可想而知。因此给大家推荐几种方法:

  1、及时记忆法。遗忘规律是先快后慢,因此,复习频率应是先密后疏,并尽量缩短复习周期,以防战线太长,看了前边忘了后边。

  2、交叉记忆法。适时变换复习内容,如两个部门法之间切换复习,或者上午看书,下午做题。

  3、两头记忆法。就是利用早晨没有前摄知识的影响,进行新知识点的记忆,晚上睡前对一天所学内容进行复习,可以采用睡前回忆的办法。

  4、图表记忆法。如诉讼法中,各种期间极易混淆,可以采取列图的方式巩固记忆。

  5、要采取开放式的学习方法。学习之中难免要碰上难题,有时可能是对法条把握不准、理解不透造成的,这就要和别人多交流,互相探讨,向名师求教。不要孤立地复习,苦背法条,貌似清净,实则闭门造车,会将许多疑问带至考场。和其他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一起复习,既可以相互提高,又可以相互鼓励,这也不失为复习的良方。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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