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备考辅导资料讲义笔记(二)
来源:优易学  2011-11-19 10:14:27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二、行政法学主要流派的基本观点

  (一)控权论的基本观点

  1、行政法的基本目的在于保障私人的权利和自由。

  2、行政法的基本内容是控制和限制政府权力。

  3、控权论特别强调严格的依法行政原则,主张严格限制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

  4、行政法的主要手段有两个:司法审查和行政程序。

  (二)管理论的基本观点

  1、行政法的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2、行政法的基本内容是调整国家管理关系、规定国家管理的原则和制度。

  3、管理论通常将管理原则视为法的原则,并且以坚持GCD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坚持民主集中制、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等作为最重要的管理原则。

  4、行政法律关系主要是命令——服从关系,从而行政法的手段主要是强制和命令性的。

  (三)平衡论的基本观点

  1、行政法既要保障行政管政法英杰理的有效实施,又要防止公民权利的滥用或违法行使。

  2、行政法的基本内容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

  3、依法行政是行政法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原则,但对依法行政的内涵应予以新的解释。

  4、平衡论主张综合运用行政法的各种手段,即在必要的场合运用命令、强制手段,同时在大多数场合尽量避免采用行政命令、行政制裁、行政强制手段,淡化权力色彩。

  本章思考题:

  1、简述控权论的基本观点。

  2、简述管理论的基本观点。

  3、简述平衡论的基本观点。

  4、试论我国行政法发展的社会背景。

  第五章 行政法主体概述

  第一节 行政法主体的概念

  一、行政法主体的涵义

  行政法主体是指行政法调整的各种行政关系的参加人——组织和个人。组织包括国家机关(主要是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个人包括国家公务员以及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等。

  二、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是行政法主体的一种,且是行政法主体中最重要的一种。

  三、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

  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两个概念的关系极为密切。行政机关是行政主体的一种,且是行政主体中最重要的一种。在行政主体中,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其他社会公权力组织只占较小的比重,国家基本的、主要的行政职权都是由行政机关行使的。以至于在很多情况下,人们将“行政机关”作为行政主体的代名词。

  但是,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之间有重要区别。首先,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一方当事人的总称,而行政机关只是行政法律关系中具体当事人的称谓。其次,行政主体主要是一种行政法学的概念,它是行政法学为研究行政法律关系而对关系参加人进行抽象而创制的政法英杰概念;而行政机关主要是一个具体法律概念。再次,行政机关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并不属于行政主体。

  第二节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组织法

  一、行政法主体与行政组织法

  二、行政组织法的主要内容

  (一)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二)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及结构

  (三)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

  (四)国家行政机关设立、变更、撤销的程序

  (五)国家行政机关的基本活动原则和制度

  三、行政组织法的体系

  本章思考题:

  1、简述行政机关与行政主体的关系。

  2、简述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的关系。

  3、简述行政组织法的主要内容。

  4、试论我国行政主体与法国行政主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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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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