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诀:
“枪工汇报信、藏血货、私分受行”
解析:
枪: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刑法第126条)
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7条)
汇:逃汇罪(刑法第190条)
报信:提供虚假财会报告、不依法披露信息罪(刑法第161条)
藏: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刑法第327条)
血: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刑法第334条)
货: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刑法第380条)
私:私分国有资产罪(刑法第396条第一款)
分:私分罚没财物罪(刑法第396条第二款)
受:单位受贿罪(刑法第387条)
行:单位行贿罪(刑法第393条)
★注意:按张明楷老师观点,妨害清算罪是不纯正的单位犯,强迫职工劳动罪是纯正的自然人犯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