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刑罚的执行
基本要求:
了解:刑罚执行的概念、原则以及减刑、假释的意义。
理解:减刑和假释的概念与条件。
熟悉并能够运用:减刑的限度与幅度、减刑的程序与减刑后的刑期计算方法,假释的考验期限与假释的撤销条件。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刑罚执行概述
刑罚执行的概念 刑罚执行的原则
第二节 减刑制度
减刑的概念 减刑的条件(前提条件 实质条件) 减刑的限度与幅度 减刑的程序与减刑后的刑期计算
第三节 假释制度
假释的概念 假释的适用条件(前提条件 执行刑期条件 实质条件 消极条件) 假释的考验期限与假释的撤销
第十四章 刑罚的消灭
基本要求:
了解:刑罚消灭的概念、赦免的概念与我国特赦制度的特点。
理解:时效的概念。
熟悉并能够运用:追诉时效的期限与计算方法。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刑罚的消灭概述
刑罚消灭的概念 刑罚消灭的事由
第二节 时效
时效概述 追诉时效的期限 追诉期限的计算(一般犯罪追诉期限的计算 连续或继续犯罪追诉期限的计算追诉时效的延长 追诉时效的中断)
第三节 赦免
赦免的概念 我国特赦制度的特点
第十五章 罪刑各论概说
基本要求:
了解:刑法分则体系的概念与特点。
理解:罪状、罪名、法定刑的概念与分类。
熟悉并能够运用:法条竞合的表现形式及其处理原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刑法分则的体系
刑法分则体系的概念与特点
第二节 刑法分则的条文结构
罪状 罪名(类罪名与具体罪名 单一罪名与选择罪名、概括罪名) 法定刑(法定刑的概念 法定刑的种类 法定刑与宣告刑的区别)
第三节 刑法分则的法条竞合
法条竞合的概念 法条竞合的表现形式 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
第十六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基本要求:
了解: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况。
理解:危害国家安全罪中的普通犯罪的概念、特征(构成要件)以及应当区分的界限与应当注意的问题。
熟悉并能够运用:危害国家安全罪中的重点犯罪的概念、特征(构成要件)。
考试内容:
第一节 重点罪名
间谍罪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第二节 普通罪名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叛逃罪
第十七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基本要求:
了解: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况。
理解: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普通犯罪的概念、特征(构成要件)以及应当区分的界限与应当注意的问题。
熟悉并能够运用: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重点犯罪的概念、特征(构成要件)。
考试内容:
第一节 重点罪名
放火罪 失火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破坏交通工具罪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劫持航空器罪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交通肇事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
第二节 普通罪名
爆炸罪 破坏交通设施罪 破坏电力设备罪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资助恐怖活动罪 劫持船只、汽车罪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丢失枪支不报罪 危险物品肇事罪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第十八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基本要求:
了解: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概况。
理解: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的普通犯罪的概念、特征(构成要件)以及应当区分的界限与应当注意的问题。
熟悉并能够运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的重点犯罪的概念、特征(构成要件)。
考试内容: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生产、销售假药罪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第二节 普通罪名
生产、销售劣药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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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