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法理学
来源:优易学  2011-12-23 19:58:05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第七节 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种类(法律关系的含义与特征 法律关系的种类)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主体的含义和种类 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及其实现) 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客体的含义和种类) 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法律事实、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

  第八节 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种类(法律责任的含义 法律责任的特点 法律责任的种类 法律责任与权力、权利、义务的关系) 法律责任的竞合归责与免责(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法律责任的免责条件)法律制裁(法律制裁的含义与种类)

  第二章 法的运行

  基本要求:

  了解立法的定义,立法体制,立法原则,立法程序,法的实施和实现的含义与方式,法的实现的标准,执法的含义,司法的含义,守法的含义,违法的含义、种类,法律监督的含义,法律解释的含义与特点,法律推理的含义和特点。

  理解立法与法治的关系,当代中国的立法体制,《立法法》与当代中国立法的发展,合宪性与合法性原则,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执法的基本原则,当代中国司法的基本原则,当代中国的司法体制,国家法律监督体系,《监督法》与当代中国法律监督制度的发展,法律解释的方法,演绎法律推理、类比法律推理、辩证法律推理。

  熟悉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以及法律监督的不同,法的实施和法的实现的不同,法律案与法律草案的不同,守法与违法的不同,国家法律监督与社会法律监督的不同。

  运用法的运行过程中的一些制度、原则以及法学方法论的初步知识,分析与评价有关的案例、事例或者法条。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立法

  立法的定义(立法的含义 立法的特点 立法与法治) 立法体制(立法权限 当代中国的立法体制) 立法原则(合宪性与合法性原则 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原则 民主立法原则 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立法程序(法律议案的提出 法律案的审议法律的表决和通过 法律的公布) 《立法法》与当代中国立法的发展

  第二节 执法与司法

  法的实施和实现(法的实施和实现的含义与方式 法的实现的标准)执法(执法的含义 执法的特点 执法的基本原则) 司法(司法的含义 司法的特点及其与执法的区别 当代中国司法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第三节 守法与违法

  守法(守法的含义 守法主体 守法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守法的目标与要求) 违法(违法的含义、种类与构成要件)

  第四节 法律监督

  法律监督的含义法律监督的实质和构成 国家法律监督体系(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与行政机关的监督) 社会法律监督体系 《监督法》与当代中国法律监督制度的发展

  第五节 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

  法律解释(法律解释的含义与特点 法律解释的种类 法律解释的方法) 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 法律推理(法律推理的含义和特点) 演绎法律推理 类比法律推理 辩证法律推理 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职业、法律思维相互之间的关系 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在法律实施中的地位和作用 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在审判活动中的应用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责任编辑:刀刀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门课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