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汇编
来源:优易学  2011-5-20 16:36:05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点击进入购买此书

内容简介
司考江湖传言:欲过司考,必备三宝!这个三宝,实际上是指:教材、真题、法条。
教材:由3本书构成。不是指大学传统的教科书,而是指专门为司法考试卷一、卷二、卷三考试的内容而编写的辅导教材。一般由多年从事司法考试辅导的老师,以自己的授课讲义为基础编写而成。
  真题:1本书。历年真题的汇总,包括详细解析。司法考试7年来最显著的一个特征就是“重者恒重!”,许多的知识点在重复考,认真研究、多遍习练历年真题是所有考生的必做功课。
  法条:2本书。涵盖司法考试大纲规定的所有法律所构成的“法律法规汇编”以及以这些法规汇编为基础所精选的“必考法条”。司法考试80%的考点是以法条为基础形成的,这也是充分体现司法考试务实性的一个表现。
而“七书战司考”系列丛书下是按照教材、真题、法条以及论述题模板法答题技巧这四种标准本置,经过四年的摸索,科学组合而成的七本书。七本战司考,一本不能少。
本书以司法考试大纲的范围为依据,将司考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全部收录其中,并且对其中的必考法条邓以解读,本书编排科学合理,是考生复习备考、查阅研读必不可少的工具。

点击进入购买此书

目录

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1988年4月1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1993年3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99年3月1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4年3月1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反分裂国家法
  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05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4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00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公布
  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点击进入购买此书
  根据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第一次修正
  根据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1989年10月3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1989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0号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82年12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14号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82年12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14号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第一次修正
  根据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HA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决定》修正
  2001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1990年4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公布
  自1997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1993年3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1993年3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公布
  自1999年12月20日起施行
  ……
经济法
国际公法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
司法制度与职业道德
邢法
邢事诉讼法
行政法
行政诉讼法
民法
商法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责任编辑:张瑶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门课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