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鉴证基础理论辅导:建筑物价格鉴证的特点
来源:优易学  2010-1-19 11:28:57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作为一类价格鉴证对象,由于建筑物具有不同于一般商品的特殊属性,因此,表现在价格鉴定方面也具有其特点。
  (一)建筑物与土地分别鉴证
  建筑物作为人类劳动与土地相结合的建设成果,是不可以脱、离土地而独立存在的。由于房屋建筑物和土地的价格运动具有较大的差异,一般情况下,土地价格会随社会经济发展及开发利用状况而增值,而建筑物价格则因使用会贬值。因此,为了准确客观地评价地产价值和建筑物价值,有必要把建筑物与其所占用的土地分开,针对其价格影响特点分别进行鉴证。
  (二)在一般情况下,建筑物产权受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制约按照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根据出让土地的用途不同而不同,这样,在对已出让土地上的建筑物进行价格鉴证时,就要相应考虑出让土地的剩余出让年限与价格鉴证标的的经济寿命年限间的吻合关系,而且还应考虑土地是否可以办理续期等因素。而对划拨土地上的建筑物进行价格鉴证时,则可不考虑土地使用权年限限制的问题。
  (三)需要把握建筑物的物理特性
  实施建筑物价格鉴证时,既要认真分析建筑物的地理、环境、产权、用途及供需状况等因素对价格的影响,又要特别注意把握建筑物的物理因素对价格的影响。建筑物的结构类型、新旧程度、造型风格、功能效用、设施完备情况、装修标准、建筑面积及工艺标准等物理因素,是影响建筑物价格的基本因素。

责任编辑: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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